阿都抹阶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珞巴语苏龙方言音译,“阿都”意为“主人”,“抹阶”即一种食用棕类乔木林(俗称“达谢”,经加工提取树干中的淀粉供食用)。专指为主人拨给“抹阶”林地经营管理的人役。其林产品供主人家食用,亦可留少量自用。经营的林地无年限规定,甚至可代代相传。但主人也可随时收回。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珞巴语苏龙方言音译,“阿都”意为“主人”,“抹阶”即一种食用棕类乔木林(俗称“达谢”,经加工提取树干中的淀粉供食用)。专指为主人拨给“抹阶”林地经营管理的人役。其林产品供主人家食用,亦可留少量自用。经营的林地无年限规定,甚至可代代相传。但主人也可随时收回。
部分彝族的自称。或作六米。原为村寨所处地名,渐变为支系名。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景东、景谷、普洱、墨江、云县、凤庆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西藏地方政府僧俗官员代表为商讨政务所举行的扩大会议。会议规模视政务之轻重有大小之分,均由4名仲译、4名孜本主持召开,故亦称“四仲四孜”会议。小型会议有三大寺堪布、札萨克、台吉代表参加;大型会议有三大寺
清代在察哈尔蒙古游牧地设立的官办牧厂。察哈尔游牧八旗为内属旗,由清廷直接控制,各地土地除部分归牧民游牧外,大部分属于官地,清政府利用官地发展养马业。顺治年间(1644—1661),建立小型马群,后改为
?—1708清代青海夏琼寺高僧。藏族。出生于藏嘉卡尔。被选定为热译师之转世,入扎什伦布寺闻思院,为五世班禅罗桑益西器重之弟子。康熙三十五年(1696),任夏琼寺堪布,护理寺院达10余年,修建弥勒殿、上
?—1748清朝将领。四川西昌人。回族。由行伍出师西藏,累功至署守备参营将事。乾隆十二年(1747),随川陕总督张广泗等出征金川,设伏攻克色底碉。次年又随任举再征,连克牛厂、乌撒山、石碉木城,色尔力石
即“梁水”(2125页)。
1872—1949民国时期蒙古官吏。内蒙古太仆寺左翼牧场正白旗人。姓抗锦氏,汉名抗锦寿,字绍彭。青少年时期在张家口从师学满、蒙、汉文。30岁时任太仆寺左翼牧场总管。并于牧场创办“蒙养学堂”。1915年
见“诺雷部”(1953页)。
景颇语音译,意为“官家之婿”。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社会中对“百姓”等级娶“官种”等级之女为妻者之称谓。从前在景颇族“山官制”社会中,人们被划分为“官种”、“百姓”、“奴隶”3个等级,实行严格的等级内婚制
见“八旗满洲”(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