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广西大瑶山和贵州部分瑶族地区的一种特殊政治制度。根据参加村落的不同范围分总石牌、大石牌和小石牌,可以包括瑶族不同支系的村民,还可吸收散居当地的汉人参加。石牌头人不由选举产生,由四五个群众公认的自然
西夏军队职官。西夏语音“正暮”。系正统司之长官,为第一等。有副统辅佐。
伊斯兰教世界征收的一种赋税。又译哈拉哲。原指费用开支等。19世纪6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被改为数额为10%的固定捐税。但在实际征收中有时高达12%。清军收复南疆后被废除。
?—1648清初蒙古乌喇特部首领。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弟哈布图哈萨尔后裔,色棱第五子。崇德三年(1638),随清军征喀尔喀。四年,从征明锦州、松山。七年,叙功受赏赐。同年冬,遣兵从征明蓟州(
即“纳曼”(1267页)。
元封爵。为诸王第四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镀金银印。泰定三年(1326),世祖第八子阔阔出次子阿都赤受封。
辽封爵。统和(983—1012)中,右监门卫上将军萧挞凛以征西夏功、东京留守萧排押以破高丽开京功、驸马都萧宁等先后受封;太平三年(1023),武信节度丁振,四年,北院枢密使萧朴,九年,驸马都尉萧匹敌等
清代卫拉特蒙古高僧。蒙古族。幼年出家,随咱雅班第达从事传教活动,担任其主管侍从——绥本堪布。清顺治九年(1652),陪同咱雅班第达入藏,朝拜达赖五世。十八年(1661)作为咱雅班第达的全权代表到爱呼斯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始见于《北史》,为高句骊国12等级“大官”中之第三级官名,位在※“太大兄”之下,※“小兄”之上(《新唐书》列为第六级),与诸官分掌内外事,此前史书不见其名。
即“鄂尔布”(20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