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拉哈卫,并说清代拉哈河在汪清边门内。
1586—1640清初宗室大臣。满族。爱新觉罗氏。太祖※努尔哈赤弟※舒尔哈齐次子。其父子兄弟因谋叛太祖,父囚禁而死,兄阿尔通阿、弟扎萨克图被杀。独他获宥,养育太祖宫中如己子。初封贝勒,屡立战功。明万历
?—1716清代新疆哈密伯克。维吾尔族。达尔汉伯克※额贝都拉长子。康熙三十五年(1696),奉父命率兵300擒准噶尔部噶尔丹子色布腾巴尔珠尔于巴里坤,献于清。以功获赏。翌年,噶尔丹死,其侄丹济拉携噶尔
参见“布鲁特”(469页)。
即“秃麻”(1082页)。
金大臣。本名畏也。隆安路(治今吉林农安县)合懒合兀主猛安人。女真族。蒲察氏。大定二十五年(1185)进士。由文德、漷阴主簿,累迁为大理卿,兼左司谏,同修国史。泰和六年(1206),迁翰林侍讲学士兼左谏
?—1631清初将领。满洲镶蓝旗人。纳喇氏。世居哈达地方,哈达贝勒万之孙。太祖努尔哈赤时归附,授佐领,赐姓觉罗。天聪五年(1631),随军征明大凌河城,战明监军道张春、总兵吴襄援军。奋勇挺进,败吴襄军
解放前粤北瑶族内部一种惩罚制度。村内有人被杀,通常死者家属及外家亲属齐集一起,向凶手索取极高的赔偿,包括身价费、抚恤费、眼泪费、埋葬费等等,有些村寨头人故意挑拨,扩大事态,从中渔利。如当事者无力偿付,
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决定建立内蒙古人民革命军。在李裕智、王秉璋、奎壁与赵世炎等人商议,向白云梯提出组军。派人赴乌兰察布,察哈尔土默特动员蒙古青壮年农牧民到包头参军。于1926年6月在包头正式
见“天马”(2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