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根部
哈萨克族部落名。清代汉籍称“阿尔斡”,中玉兹(左部哈萨克)主体部落。多数学者认为,该部系拔悉密和葛逻禄人融合组成。18世纪时,分布于七河流域西、北地区。一度附属于准噶尔。乾隆二十二年(1757),随阿布赉汗归附清朝。与内地各族人民往来关系密切。阿布赉死后,由其子孙直接管辖,众分隶44鄂拓克。
哈萨克族部落名。清代汉籍称“阿尔斡”,中玉兹(左部哈萨克)主体部落。多数学者认为,该部系拔悉密和葛逻禄人融合组成。18世纪时,分布于七河流域西、北地区。一度附属于准噶尔。乾隆二十二年(1757),随阿布赉汗归附清朝。与内地各族人民往来关系密切。阿布赉死后,由其子孙直接管辖,众分隶44鄂拓克。
参见“锡伯族”(2364页)。
藏语音译,意为“仆人”。吐蕃奴隶社会中奴隶等级之一种。有男女之分,男者称“约波”,女者称“约么”。初与“阐”无多大差别,故有时以“阐约”统称“奴仆”阶层。后逐渐有了区别,在奴隶起义后的宋代,约有一定人
苗族契约。又称砍木缺。苗民典卖产业时,无文字契约。甲乙当事者请中人为证,取木用刀砍之成缺。中人授之甲或乙为契。缺之多寡,视典卖价之多寡而殊。由卖方砍木授于买方,以1缺为10,若用百金则砍10缺。
即“蛮书”(2272页)。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原称“毛难族”,1986年6月国务院批准改今名。人口71968。主要分布在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上南、下南两个乡境内,另有少部分散居在河池、南丹、都安、东兰等县(市)。其居住地区曾被
突厥汗国官号。又译割利。其意谓“老”。《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凡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突厥“谓老为哥利,故有哥利达官”。《唐书·张长逊传》:“张长逊为
唐、宋、明、清各朝与甘、青、藏等诸民族以茶易马的经济交流活动。始于唐德宗(779—805在位)年间唐王朝与回纥的贸易。初因马匹来源无保证,交换只是零星进行,无专门管理机构,也未形成一定制度。宋初,因与
藏语音译,又作“济仲喇嘛”。原西藏地方政府僧官。凡在拉萨甘丹、色拉、哲蚌三大寺或其附属寺院取得僧籍,并在僧官学校“孜拉扎”受训受委官职者称之。定额175名,四、五品衔,是原西藏地方政府僧官系统。与俗官
?—473春秋末年吴国大臣。原为楚人。楚大夫伯州犁之孙。伯州犁被杀后投奔吴国。阖闾执政时为大夫,夫差继位后被封太宰,时人多称太宰嚭。为人妒贤忌能,阿谀奸诈,贪财好色。周敬王二十六年(前494),吴王夫
苗族的一支。名称始见于清代。操苗语川黔滇方言。因穿白衣裙而得名。主要分布在贵州中部、西部及云南等地。在龙里者亦名※东苗,在黎平者亦称白衣苗。详见“苗族”(13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