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差驻藏办事大臣
见“驻藏大臣”(1553页)。
见“驻藏大臣”(1553页)。
见“萧永祺”(1993页)。
见“也喜部”(141页)。
金代兵种之一。金宣宗时(1213—1223),由河朔诸路回纥及乃满(即乃蛮)、羌人、吐谷浑和被蒙古俘掠逃归的汉人组成。不问鞍马有无、译语能否,选骑射优者充当。以石抹燕山奴、蒲察定住统之。待遇优厚,粮饷
契丹地方官署名。掌管上京道(治所临潢府、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财政,不唯掌“盐铁”。契丹虽于南京(今北京)置三司使司,而制与中原不一,不主全国财政,另置东京户部使司、中京度支使司、西京计司等,分理各
1304—1355元朝大臣。又译朵而只。蒙古札剌儿氏。※木华黎国王六世孙,※脱脱之子。初任宿卫。英宗至治二年(1322),任集贤学士。次年,随英宗幸上都,八月南坡之变,英宗被叛臣铁失等所弑,他亦被执,
魏晋南北朝时期活动于陇西地区的鲜卑诸部。约分布于今甘肃陇山、六盘山以西和黄河以东一带。其名始于西晋末十六国初。除以※乞伏部为首包括斯引、出连、叱卢等的部落联盟外,有史可稽者尚有鲜卑※鹿结部、※莫侯部※
门巴族宗祧风俗。一作“批巴”。门巴语音译,“格岳”意为“白骨头”,“批巴”意为“好骨头”。旧时门巴族分逊莫巴、若莫巴和升莫巴等3种人。相传从狮子的嘴里出来的人称逊莫巴即上等骨头,属格岳人的祖先,此可充
藏语称“尺巴”,即住持。藏传佛教较大寺院内之僧官。总管全寺经济、诵经、昂欠活佛请假等宗教行政事务。由各昂欠出代表、管家、干布、大僧官、吉哇等若干名,组成法台会议。法台有权改宗教派。如塔尔寺行政组织最高
即“屠各”(2133页)。
见“哈剌千户所”(16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