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夏巴
明代西藏地方封建势力首领名。据《十六法》载,其先祖为上天之子。辛夏巴名辛夏才旦多吉,又号称“人王辛夏才旦多吉”。初仅系※仁昱巴之一家臣,嘉靖四十四年(1565),乘仁蚌巴属民起义之机推翻仁蚌巴1后藏政权,取而代之。与噶玛巴及觉囊巴两教派联合,势力渐强。有9子,最著名者为噶玛土道囊杰、衮邦拉旺多杰及格萨尔化身噶玛丹迥旺波。此三人之子(按:似即兄弟共妻)即噶玛彭措南杰。上述后二人即藏族史中所说之藏巴汗之子,创建藏巴汗地方政权。
明代西藏地方封建势力首领名。据《十六法》载,其先祖为上天之子。辛夏巴名辛夏才旦多吉,又号称“人王辛夏才旦多吉”。初仅系※仁昱巴之一家臣,嘉靖四十四年(1565),乘仁蚌巴属民起义之机推翻仁蚌巴1后藏政权,取而代之。与噶玛巴及觉囊巴两教派联合,势力渐强。有9子,最著名者为噶玛土道囊杰、衮邦拉旺多杰及格萨尔化身噶玛丹迥旺波。此三人之子(按:似即兄弟共妻)即噶玛彭措南杰。上述后二人即藏族史中所说之藏巴汗之子,创建藏巴汗地方政权。
元代管理回回乐人之机构。初名管勾司。元仁宗皇庆元年(1321)置。延祐三年(1316)改今名。设署令1员,从六品,专管回回乐队人员。下设署丞、管勾、教师、提控各2员。据载,其乐队演奏之“回回乐曲”存名
西突厥10个部落的总称。亦称十姓部落。鄂尔浑突厥文碑作Onog。※阿史那土门(伊利可汗)弟※室点密统西域,自立为可汗,分所属为10部。每部由汗赐1箭,故又称“十箭”。唐贞观(627—649)初,咥利失
见“尼玛嘉木参”(666页)。
在今内蒙古托克托县。洪武四年(1371),以元东胜州改置东胜卫。二十五年(1392),分为东胜左、中、右、前、后5卫。次年取消中、前、后3卫,只保留左右2卫。永乐元年(1403)废弃。正统年间(143
西羌的一支。参见“钟羌”(1666页)。
见“孩里”(1782页)。
旧时西藏墨脱宗门巴族地区农奴等级之一。低于※差米,高于※约布。相当于藏区的堆穷。约占全宗(相当内地县)农奴总户数的7%。人身依附领主。一般有独立经济,但缺少劳动力和生产工具,无条件直接领种差地。主要靠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图伦卫。永乐四年(1406)闰七月,与双城等4卫同时设立。今人据《明初之满洲经略》认为,治今黑龙江省桦川县对岸都鲁河流域。一说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东多隆武噶山。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境。其长官事按三年一贡例入朝贡马,赏赐如例。长官世代袭替。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