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孙服
见“质孙宴”(1467页)。
见“质孙宴”(1467页)。
见“全宁路”(830页)。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围猎”之意。演变为军士名。凡从事佃渔射猎之民被征入伍为兵者,称阿里喜,意为“士兵之副从”。级别低于正军(甲军)。多由正军子弟充当。每正军1人可携带副从1至2人。也随正军
507—584西魏、北周、隋大臣。字光成。一说为鲜卑纥豆陵氏(后改为窦氏)。一说本为扶风平陵人。其10世祖窦统避难亡奔匈奴,遂为部落大人。拓跋鲜卑南徙,因家于代(治今河北蔚县西南),赐姓纥豆陵氏。有谋
?—1783清满族镶白旗人。富察氏。由世袭佐领兼鸟枪章京,乾隆二十一年(1756),补四川建昌游击。二十七年(1762),迁城守营参将。升维州协副将。三十六年(1771),因小金川土司与明正土司之争,
见“耶律刘哥”(1311页)。
高句骊族5部之一。后亦称内部或黄部。5部中原以消(一作涓)奴部人为王,汉时由桂娄部人取代,故有内部(5部按分布方位,以东、西南、北、内命部名)、黄部之称。直至唐总章元年(668)高丽国亡,诸王皆由其部
见“鬓覩”(2588页)。
见“冉闵”(564页)。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军事组织府中所设武职差判官,系主将、副将下属,负责征调、训练乡兵的具体事务及管区行政。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见“劄里卫”(24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