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蠡王
匈奴官名。又作鹿蠡王。冒顿单于(前209—前174年在位)时始置,分左右。位在屠耆王(贤王)之下,为辅政重臣,执掌军事和政务。由单于子弟充任,其号世袭。各有分地,左谷蠡王驻匈奴东部,右谷蠡王驻西部。依次第高下也可继承单于位。为匈奴※四角之一,又是二十四个万骑长之一。下辖千长、百长、什长、裨小王、相、都尉、当户、且渠等官。晋代作奕蠡王,为十六王之一,位在左右贤王之下。
匈奴官名。又作鹿蠡王。冒顿单于(前209—前174年在位)时始置,分左右。位在屠耆王(贤王)之下,为辅政重臣,执掌军事和政务。由单于子弟充任,其号世袭。各有分地,左谷蠡王驻匈奴东部,右谷蠡王驻西部。依次第高下也可继承单于位。为匈奴※四角之一,又是二十四个万骑长之一。下辖千长、百长、什长、裨小王、相、都尉、当户、且渠等官。晋代作奕蠡王,为十六王之一,位在左右贤王之下。
完颜部首领之一。女真完颜部人。居邑屯村。国相※雅达之子。曾辅佐金景祖乌古迺理政。辽咸雍十年(1074),劾里钵(世祖)继任部落联盟长后,因怨劾里钵迫令雅达让国相位给其弟颇剌淑,与兄弟散达阴结劾里钵叔父
?——1672清朝大臣。博尔济吉特氏。伊苏特之孙。天命四年(1619),随伯父宰桑古英和硕齐率族归后金。天聪二年(1628),授游击世职。五年(1631),随太宗征明,攻大凌河。六年从征察哈尔部。崇德
哈萨克族三部之一。又称乌拉玉兹、乌拉玉斯(大玉兹)、大帐。 “大帐”或“大玉兹”,实际上势力较其余二部为弱。形成于哈萨克汗国时代。牧地主要分布于吹河、塔拉斯河流域及巴尔喀什湖南岸之七河地区。分辖乌孙、
朝廷赏赐给皇族、勋臣和寺观的土地。历朝多有之,辽、金相沿,元代极盛,赏赐之滥,数量之多,远非前朝所比。有时一次赐田5千顷。其田主要取自亡宋的官田和宋室皇亲的私田、断没豪门的田业、勒买入官的民田。受赐者
见“四胡”(552页)。
清末蒙古族反封建起义。光绪二十六年(1900)秋,内蒙古哲里木盟科右前旗图合木一带蒙古群众在刚布、桑布兄弟领导下,发动反抗札萨克王公封建统治的武装起义。时俄军入侵东北,清军纷纷溃散,起义群众从溃败的清
见“撒里河卫”(2494页)。
吐蕃统一前小邦首领。藏语意为“洛昂牧马人”。初居今后藏娘曲河一带。后臣服于传说的第八代赞普止贡赞普,成为属民。后借比武之机,杀死赞普,在娘曲河流域的娘若香波堡称王,止贡赞普3子外逃,遂将止贡妃掠为己有
? —225三国时蜀国叟人(又作越嶲夷)首领。亦作高定。率部众居越嶲郡(以今西昌市为中心的四川省西南地区),称“叟帅”(又作越嶲王)。蜀昭烈帝章武年间(221—223),乘中原群雄争战,遣兵围攻新道县
书名。高赓思纂。光绪三十三年(1907)修成。共10卷:卷1疆界沿革;卷2山水、城垣;卷3故城郡县考;卷4官制考、职官表、官制兵制表、俸饷表;卷5经政略;卷6学制、选举表、学堂各表;卷7宦绩;卷8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