蕃长司
唐宋元时期管理蕃商、蕃坊的机构。时来华的阿拉伯人、波斯人,为便于出海经商,常聚居于城镇之一隅,时政府设蕃长司置蕃长统察公事,负责征收贡税,组织宗教活动。顾炎武言:蕃客“伙首住广州者谓之蕃长,因立蕃长司。”唐末已置。《唐会要》载:“天祐元年(904)六月,授福建道(三)佛齐国入朝进贡使都番长蒲可栗宁远将军”。
唐宋元时期管理蕃商、蕃坊的机构。时来华的阿拉伯人、波斯人,为便于出海经商,常聚居于城镇之一隅,时政府设蕃长司置蕃长统察公事,负责征收贡税,组织宗教活动。顾炎武言:蕃客“伙首住广州者谓之蕃长,因立蕃长司。”唐末已置。《唐会要》载:“天祐元年(904)六月,授福建道(三)佛齐国入朝进贡使都番长蒲可栗宁远将军”。
即“完颜白撒”(1150页)。
?—1744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土尔扈特汗王※敦罗布喇什之次子,※渥巴锡仲兄。初随父驻牧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清乾隆七年(1742),其父执政次年,为取得俄国支持,以稳定内部局势,被迫
藏语音译。又作仲新。意为“买地”,又作“卖地”。实际是出租性质的土地。以一定数量的实物或货币“卖”出,到一定年限再由“卖”地人收回,物款不退。与出租地的差别仅在于此系提前交租。“卖”地人多为较贫困的※
清代对八旗官兵家内奴仆的特定称谓。清入关(顺治元年、1644)以前,原称※“包衣阿哈”,简称“阿哈”;入关后,沿袭古制,改称“家人”,以与另一种“包衣”人相区别。《清会典事例》载:康熙六年(1667)
见“巴尔斯博罗特”(418页)。
参见“桶子甲”(1980页)。
大成国农民革命政权发行的钱币。参见“大成国农民革命”(101页)。
即“乞乞仲象”(123页)。
北宋时西凉府(今甘肃武威)吐蕃六谷部首领潘罗支所建。潘罗支附宋抗击党项,屡受宋封赏。疆域北至今甘肃民勤县沙碛,西接甘州(今甘肃张掖),南至祁连山北麓,东南至今甘肃天祝一带。景德元年(1004),为阴附
1879—1950蒙古族抗日将领。内蒙古正黄旗乌兰哈达人。1900年为正黄旗属下披甲。1912年外蒙古穆隆格率军入察哈尔进行分裂活动时,被指派为小组长,后升任团长。1915年赴外蒙古库伦(今蒙古国乌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