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荒小记
书名。近人刘介著。1册。作者为广西古化(今永福)人。曾旅游至三江、融县、贵州丙妹等地。以所见之苗、侗、瑶等族社会状况,笔之于书。内容分氏族、居住、饮食、服装、家庭、婚丧、语言、祭祀、物产、工商业、交通、刑罚、体质、诉讼、契券、集会、瘴蛊、音乐、娱乐等21章。附照片8幅。为研究民国时期广西苗瑶等族的参考资料。1928年商务印书馆出版。1934年再版。《史地小丛书》有其辑文。
书名。近人刘介著。1册。作者为广西古化(今永福)人。曾旅游至三江、融县、贵州丙妹等地。以所见之苗、侗、瑶等族社会状况,笔之于书。内容分氏族、居住、饮食、服装、家庭、婚丧、语言、祭祀、物产、工商业、交通、刑罚、体质、诉讼、契券、集会、瘴蛊、音乐、娱乐等21章。附照片8幅。为研究民国时期广西苗瑶等族的参考资料。1928年商务印书馆出版。1934年再版。《史地小丛书》有其辑文。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
佤语音译。旧时云南省孟连县公良一带佤族村寨中对母系氏族(家族)分支组织的公有土地称谓。原先曾实行集体耕作,产品按户平分。后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这种公有土地已被划分成小块作为份地归各个家族长期占有使用,
①契丹语音译,亦作藕丝,“宽大”、“广平”等意。辽道宗耶律洪基的宫卫※太和宫契丹语音译为“阿思斡鲁朵”。辽代皇帝冬※捺钵之地广平淀的契丹语音译为“藕丝淀”。 ②见“阿斯”(1197页)。
九世班禅之师。藏族。详见“热苏的拉”(1857页)。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毛儿盖等藏族地区对村寨头人副手的称谓,即副寨首。通常由部落头人※“洪布”(土官)任命。世袭。职责与“错米”(寨首)相同,有权和寨首一起参加部落头人召开的各种会议,与寨首协商管理寨
明初云南宁州土官。彝族。洪武十四年(1381),明军取云南,改元临安路为府,置官署。十六年(1383),受乡老王庆保荐。十七年。署宁州(治所在今云南华宁县)土知州。同年,赴京朝觐,予诰敕冠带,实授宁州
即“乾竺特”(1982页)。
唐代南诏国著名乐舞。异牟寻在位时(779—808)编创,经西川节度使韦皋改编。贞元十六年(800年),献给唐德宗,曾在长安皇宫麟德殿内演出,后被列为唐代14部乐舞之一。据文献记载,舞蹈者穿南诏衣,戴黑
西夏监军司名。夏毅宗李谅祚时期所建。驻地在灵州(今宁夏灵武)。护卫首都兴庆府。
?—1561明代移居土默特的白莲教首领。号丘老祖,蒙古名一克喇把(大和尚、老祖之意)。汉族。大同左卫(今山西左云)人。嘉靖三十年(1551),因反明失败遭通缉,与其弟丘仝及萧芹等率一批白莲教徒出塞投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