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民官
官名。明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不限于苗族)所置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当,因其故俗,使之抚绥土民,谨守疆土,修职贡,听征调,无相携贰。
官名。明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不限于苗族)所置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当,因其故俗,使之抚绥土民,谨守疆土,修职贡,听征调,无相携贰。
渤海王国置。为上京龙泉府所统3州之一。领县仅知有一,曰贡珍。州治故址在今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郊南城子(或说在该省宁安县城北)。辽灭渤海后废(一说辽东京道之渤州,系天显三年辽迁其民于辽东地袭用原州名置;或说
?—818渤海国第九世王。僖王※大言义弟。唐贞元十三年(818)言义死,继王位,改元太始。旋卒,谥简王。
见“鄂木布”(2049页)。
部分瑶族自称。他称“背陇瑶”。分布于广西凌云、巴马、田林、凤山、东兰等县。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
苗族反暴政组织。苗语称“布将帅”。民国三十一年(1942),湘西永绥县(今湖南花垣)民乐乡盐井寨苗族以“做善事,替世人解除疾病痛苦”为号召,组织苗族男女老少,崇奉上天的七仙姐,参加操练及传授“仙法”。
杂史书。清董善庆(云南云龙人,康熙四十五年贡生,后云龙知州)撰。王凤文得此书,删润之,改名《云龙记往》。云南日报1957年4月5日载该县文教科在沧江区发现董善庆《云龙记》抄本,全书分:一、云龙记,二、
门巴族民间木制餐具。门巴语音译,意为“有盖的木碗”。其取材、制作工序与※普尔巴相同,但器型有别。分两种:一种盖状似半圆球形,居中留一短圆柱形平顶,子母口,腹较深,弧壁,矮圆柱形足、平足,有大中小之别;
见“撒花”(2490页)。
东晋时前仇池国宗室、前秦大将。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西北)氐人。君主※杨国之子。东晋永和十一年(355),被晋封为振威将军、武都太守。次年,父被从祖杨俊所杀后,投奔前秦苻生。兴宁、太和年间,屡随前秦王
?—1677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顺治元年(1644),授秘书院学士。二年,参与修《明史》,任副总裁。三年,译成明洪武宝训。四年,加三等轻车都尉。九年(1652),充修纂太宗实录副总裁,授宗人府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