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笙舞
苗族民间舞蹈。源于庆丰收、祭祀活动,现青年男女社交活动时,常有此舞。男子捧芦笙边吹边跳,女子伴随节奏翩翩起舞。芦笙比赛时,吹奏者边舞边作技艺较高的动作,仿效动物姿态及各种劳动及生活动作,如鹰舞、燕舞、狮舞、斗鸡舞、收割舞、绕舞、滚舞及爬花杆、倒立、翻筋斗等。有单人舞、双人舞、多人舞数种。原只由男子吹奏跳舞,现已有女子参加。苗族男童自幼即习吹奏芦笙,故古有“苗族不离笙”的说法,常以其娴熟舞技动作比赛胜负。今侗、彝、壮、水等民族也有此俗。
苗族民间舞蹈。源于庆丰收、祭祀活动,现青年男女社交活动时,常有此舞。男子捧芦笙边吹边跳,女子伴随节奏翩翩起舞。芦笙比赛时,吹奏者边舞边作技艺较高的动作,仿效动物姿态及各种劳动及生活动作,如鹰舞、燕舞、狮舞、斗鸡舞、收割舞、绕舞、滚舞及爬花杆、倒立、翻筋斗等。有单人舞、双人舞、多人舞数种。原只由男子吹奏跳舞,现已有女子参加。苗族男童自幼即习吹奏芦笙,故古有“苗族不离笙”的说法,常以其娴熟舞技动作比赛胜负。今侗、彝、壮、水等民族也有此俗。
489—534北魏官员。代郡人。字雅珍。鲜卑乙弗氏(后改乙氏)。济州刺史乙海子。尚孝文帝女淮阳公主,授驸马都尉。历济南太守,司农少卿,银青、金紫、左、右光禄大夫,中军将军,西兖州刺史。其女乙弗氏于熙平
见“阿真同真卫”(1237页)。
契丹族传统祭俗。契丹崇日,遇事有向东拜日之习。国遇大事,如皇帝即位举行※柴册仪,或在其它重要礼仪中皆有拜日的仪式。皇帝拜日时,设露台,置褥,上香,臣僚于左右陪位,宰相以下通名,齐奏“圣躬万福。”
唐代吐蕃寺院。又称噶琼多吉英寺,意即“小星金刚界寺”。在拉萨南热玛岗为赞普赤德松赞时(798—815在位)所建。建造精致。初曾为赞普驻跸及参佛之地,曾组织吐蕃王室贵族、大臣及高级僧侣,共同盟誓兴佛,其
满语音译。全称“额者库哈番”,即清代“主事”一职。顺治(1644—1661)间,沿明制设六部主事,有堂主事、司主事之分,前者例以满洲笔帖式补授,后者互用满、汉人,皆正六品,5年俸满。刑部十八司主事,分
1583—1645清初将领。满洲正红旗人。瑚尔哈氏。天命四年(1619),同兄纳罕泰携属百余户归附后金,授佐领。天聪三年(1629),任护军参领,从太宗征明,至遵化。五年,随军征大凌河城,斩获甚众。八
见“巴而术阿而忒的斤” (420页)。
见“仡兜苗”(572页)。
北周起义首领。详见“白郁久同”(606页)。
?—1783清满族镶白旗人。富察氏。由世袭佐领兼鸟枪章京,乾隆二十一年(1756),补四川建昌游击。二十七年(1762),迁城守营参将。升维州协副将。三十六年(1771),因小金川土司与明正土司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