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律伯坚
元初大臣。字寿之。契丹族。桓州(今内蒙古正蓝旗西北)人。史载其为人豪侠,喜交名士。受荐为宦,至工部主事。至元九年(1272),迁保定路清苑县尹。任内,谏大司农司解徐水之害,民得以安。又接民诉,禁权贵截塘水为磨,决水注田。后规定,溉田余月方得堰水置磨,著为定制。若遇郡府赋役过重,则至府力争,“宁得罪于上,不可得罪于下”(《元史》卷192)。职清苑四年,得民拥戴,民立石颂德。寻擢恩州同知。
元初大臣。字寿之。契丹族。桓州(今内蒙古正蓝旗西北)人。史载其为人豪侠,喜交名士。受荐为宦,至工部主事。至元九年(1272),迁保定路清苑县尹。任内,谏大司农司解徐水之害,民得以安。又接民诉,禁权贵截塘水为磨,决水注田。后规定,溉田余月方得堰水置磨,著为定制。若遇郡府赋役过重,则至府力争,“宁得罪于上,不可得罪于下”(《元史》卷192)。职清苑四年,得民拥戴,民立石颂德。寻擢恩州同知。
书名。清典制文献。原名《钦定大清会典》,或称《大清会典》。清官修。记载各级行政机构的编制、职掌、事例,为清朝一代典章制度的总汇。仿《明会典》修,但其不追溯前代,只谈当代的典章事例。清修会典始自康熙朝,
见“喀什噶尔”(2205页)。
阿拉伯语amir,音译。又译作“艾米尔”。意为“首领”、“统治者”、“国王”。※察合台汗国和※叶尔羌汗国时期意为“军事长官”、“将军”,主要用于称呼游牧军事贵族。他们往往掌握部落或氏族的一定数量的民兵
元代诗人。字子中。回回人。居杭州。出身进士,曾任建安(今福建建瓯)经历,后升湖广行省(治鄂州,即今武昌)左丞。顺帝至正年间(1341-1368),于庆远路(今广西宜山县)创办义学,以教为任。工诗,多山
见“卜鲁兀卫”(21页)。
见“小王子”(150页)。
见“完颜守绪”(1153页)。
词曲名。相传为东汉末蔡文姬(名琰)所作。兴平(194—195)中,文姬为“胡骑”所获,没为南匈奴左贤王妻,居12年,被曹操遣使赎归。胡笳为匈奴流行的一种古管乐器。其辞共分18章,每章为一拍,故名。辞中
见“二十四史”(6页)。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为乌丸(即乌桓)族遗裔,故亦自称“乌丸国”。《旧唐书》称该部位于“那河(今嫩江)之北”,具体所在有三说:一说在今大兴安岭东侧之阿伦河与雅鲁河之间;或说在嫩江西岸支流诺敏河北及甘河上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