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哈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扎哈卫,并说清代有扎哈河,在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南715里。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扎哈卫,并说清代有扎哈河,在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南715里。
北齐至隋朝大臣。马邑鲜卑人。字令和。善骑射。北齐时,历任行台左丞、右卫将军、太仆卿,累封永宁县公、宜民郡王。北周平齐后,授开府仪同大将军、熊渠中大夫。以军功,授大将军,封西河郡公。隋文帝受禅后,历任曹
1656—1729清朝大臣、水利专家。满洲正白旗人。纳喇氏。字笃之。初由内务府主事调永定河分司。康熙四十二年(1703),奉旨修浚永定河。随康熙帝南巡阅河至淮安,奉命修造挑水坝数座,如期竣工。回京后,
书名。元翰林国史院撰修。卷数及起讫月日不详。元太祖、太宗、定宗、宪宗四朝,初无实录。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十二月,翰林承旨撒里蛮奏请命翰林国史院纂修,从之。成宗大德七年(1303)十月,诸实录修
见“拔也古”(1363页)。
古地名。秦属北地郡。西汉元鼎三年(前114)分置。郡治高平(今宁夏固原),东汉迁至临泾(今甘肃泾川北),魏、晋因之。原为戎狄居地,郡有乌氏、月氏道,因其族人居于此得名。又有“昆夷旧壤”说,绲夷曾在此活
旧婚俗之一。又称台拉各、脱俩。源自阿拉伯语,意为“休妻”。流行于西北等地维吾尔、回、东乡、撒拉等信奉伊斯兰教各族中。当男女双方婚后感情破裂时,若丈夫对妻子说一次“塔拉克”,彼此便解除夫妻关系。倘要再恢
见“鄂伦春族”(2052页)。
见“艾克木汗”(437页)。
西域古河名。见《魏书·西域传》。为于阗城东20里北流大河。与城西达利水汇合后继续北流。清《西域图志》考订树枝水即玉陇哈什郭勒。“玉陇”意为“白”, “哈什”为“玉”, “郭勒”为“河”。《新五代史·四
台湾高山族一支。有万余人(1975年)。分布卑南溪以南,知本溪以北的海岸区域,现属台东县卑南乡。以社为聚落单位,均有自己的社域,设首领、副首领,负责管理村社公共事务。社民(男)根据年龄分为青年级、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