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通志
书名。清官修。640卷,另有凡例、总目。乾隆三十二年(1767)起纂,四十九年(1784)最后成书。体例与郑樵《通志》大致相同,分本纪、列传、二十略等数大部门。缺世家、年谱,明代纪、传因有《明史》,亦未加纂。全书与《通志》相衔接,诸略始于五代,迄于明末。二十略中的有些记述,较《通志》更为具体详细;对《通志》的《昆虫草木略》某些错误之处,还作了订正。有武英殿刊本,清末浙江书局复刻本。通行有商务印收馆《万有文库二集》、《十通》合刊本,影印精装3册,颇便参考。
书名。清官修。640卷,另有凡例、总目。乾隆三十二年(1767)起纂,四十九年(1784)最后成书。体例与郑樵《通志》大致相同,分本纪、列传、二十略等数大部门。缺世家、年谱,明代纪、传因有《明史》,亦未加纂。全书与《通志》相衔接,诸略始于五代,迄于明末。二十略中的有些记述,较《通志》更为具体详细;对《通志》的《昆虫草木略》某些错误之处,还作了订正。有武英殿刊本,清末浙江书局复刻本。通行有商务印收馆《万有文库二集》、《十通》合刊本,影印精装3册,颇便参考。
见“金筑安抚司”(1480页)。
原始社会由若干氏族或二个以上胞族组成的社会组织。有的由几个具有血缘关系的新老氏族结合而成,有的是几个保持通婚关系之毗邻氏族的联合。血缘系谱已不是组成部落的必要条件。对其形成有3种不同看法:出现于氏族之
即指今“阿里三围”地区。详见“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355页)。
参见“中国犹太人”(297页)。
?—197高句骊国第九世王。又作伊尹模。新大王※伯固次子。汉光和二年(179)十二月新大王死,长子拔奇不肖,国人立其为王。在位时,立意诛杀国人怨愤之后党,镇压其叛乱。择贤者于海滨擢为国相。令有司立赈贷
清朝武官。蒙古镶黄旗人。查拉礼氏。世居乌拉特地方。康熙十九年(1680),属护军校随征南大将军赖塔征吴世璠,由广西进云南,破黄草坝,直抵云南城下。又随都统希佛等追敌将军马宝、巴养元等至乌木山,俱有功。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此卫《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巴忽鲁卫皆改作博和哩卫。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蒙古语,意为“被抛弃者”,专指离婚的妇女。凡是离婚妇女,通常都不愿再嫁,只有少数人能再婚。有的男子因怕妻子离婚后与有权势者结婚,被嘲笑,故夫妇感情虽
又称“学卡”、“错卡”,藏语音译,意为“部落”、“族”、“牧户”。民主改革前,藏族牧区宗(相当于内地的县)以下的组织和区划名。与农区的※“谿卡”相对应。所辖面积、人口不一。有官家牧户(即原※西藏三大领
即“”(17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