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藏书
书名。明回回人※李贽撰。又名《李氏续藏书》。27卷。为续其《藏书》之作。记明初至万历(1573—1602)之前,上自王侯将相,下至郡县名臣士庶人等4000余人事迹功过。按照所提反对以孔丘的言论为判断是非的标准,分14大类,一一予以评述。且秉笔直书,无所顾忌,于明史研究颇有补益。初刊于明万历三十九年(1611)。明清两朝皆列为禁书,但仍在学者和民间流传。有1959年中华书局校点本、1974年修订重印本。
书名。明回回人※李贽撰。又名《李氏续藏书》。27卷。为续其《藏书》之作。记明初至万历(1573—1602)之前,上自王侯将相,下至郡县名臣士庶人等4000余人事迹功过。按照所提反对以孔丘的言论为判断是非的标准,分14大类,一一予以评述。且秉笔直书,无所顾忌,于明史研究颇有补益。初刊于明万历三十九年(1611)。明清两朝皆列为禁书,但仍在学者和民间流传。有1959年中华书局校点本、1974年修订重印本。
即10户或10人之长。古代兵制10人为什,户籍10家为什,曾是北方游牧民族军政合一的基层组织首领。匈奴、女真、蒙古等皆设之。匈奴在万骑长下各置千长(千骑长)、百长(百骑长)、什长(十骑长)等。所有及龄
见“捕喝”(1854页)。
西夏石窟题字。在23个洞窟中有45条题记,93行,551字。为西夏官员、僧人和游人所书。多为墨书,也有刻划文字。有发愿文、供养人榜题和巡礼题款等类型。有年款者4条。内容有供养行愿、朝山礼佛、念经诵咒、
见“西阳蛮”(696页)。
旧时西藏地方政府在※珞瑜的旁兴、加热萨地区设5个珞巴定的俗称。“定”略似内地的乡、保。位于珞瑜地区的东部、雅鲁藏布江沿岸。原为珞巴族聚居地。清光绪七年(1881),※噶郎王统辖了※白马岗,遂在此按地域
※东羌的一支。居西河(治今内蒙古东胜县境)、上郡(治今陕西榆林县东南)。东汉永初年间(107—113),参加羌民大起义。永宁元年(120),从上郡出发,转战于河西张掖等地,被汉护羌校尉马贤击败,死18
约1522—1586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汉籍简称黄台吉,蒙文史籍称僧格都古楞特穆尔、僧格等。孛儿只斤氏。※俺答汗长子。以骁勇著称,士马雄冠诸部,被称为蒙古右翼五勇士之一。早年助父南攻明朝边境,西
?—1800清朝将领。蒙古镶黄旗人。巴鲁特氏。由兰翎侍卫累攉湖北郧阳参将。随军镇压镇筆苗族起义,升副将。嘉庆三年(1798),署宜昌镇总兵。随军镇压白莲教张汉潮于山中,以事受嘉奖。五年(1800),授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
羌族传统祭祀舞蹈。流行于四川羌族地区。多在对本族有功将士举行葬礼时跳之。故又称“大葬舞”。舞蹈者人数不定,数人至数十人均可;身穿生牛皮制作的铠甲,头戴插着野鸡翎和麦杆的皮盔,手执兵器。开始时先围成圈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