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延泰
清朝大臣。蒙古正蓝旗人。萨尔都克氏。雍正元年(1723)正月,由理藩院笔帖式授主事,后历任员外郎、郎中、额外侍郎、署太仆寺卿、内阁学士、参赞大臣。十年(1732),授理藩院侍郎、镶红旗蒙古都统。十一年,同喀尔喀札萨克图汗等议驻兵备边。十二年,署工部侍郎,兼上驷院事。乾隆二年(1737),升理藩院尚书、镶蓝旗蒙古都统,命军机处行走。十六年(1751),任方略馆副总裁。二十一年(1756),受命赴北路军查办军务。二十五年(1760),以过革理藩院尚书职。旋授理藩院侍郎。
清朝大臣。蒙古正蓝旗人。萨尔都克氏。雍正元年(1723)正月,由理藩院笔帖式授主事,后历任员外郎、郎中、额外侍郎、署太仆寺卿、内阁学士、参赞大臣。十年(1732),授理藩院侍郎、镶红旗蒙古都统。十一年,同喀尔喀札萨克图汗等议驻兵备边。十二年,署工部侍郎,兼上驷院事。乾隆二年(1737),升理藩院尚书、镶蓝旗蒙古都统,命军机处行走。十六年(1751),任方略馆副总裁。二十一年(1756),受命赴北路军查办军务。二十五年(1760),以过革理藩院尚书职。旋授理藩院侍郎。
蒙古国和元代驿传的一种。时驿站分陆站和水站,陆战又有马站、牛站、车站、轿站、步站之分。“凡站,陆则以马以牛,或以驴,或以车”,“山行轿”,“直险则丁夫负荷”。据《元史·兵志四·站赤》,元代,诸行省共设
藏语音译,意为“医算局”。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讲习医药、历算,主要为封建领主治病及编制藏文历书的机构。清康熙十五年(1676),初在药王山之药王庙内传习医药知识,至五十六年(1717)后开始讲习藏医、历
即“主儿勤”(620页)。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
参见“砍戛”(1614页)。
清代四川羌族地区土司名。司治今阿坝藏族自治州茂汶县回龙乡(沙坝)。千户苏姓。顺治时(1644—1661),颁给号纸,无印信,年纳麦粮7.5石。
蒙古语音译,意为“金匠”。系准噶尔管理绘塑佛像事务的人。后聚居作业,形成阿尔塔沁鄂拓克,由一宰桑管辖,约500户。
清代四川彝族土司名。阿都部女首领赊别于雍正六年(1728)助清兵剿抚凉山彝众投诚有功,授阿都副长官司长官,颁给印信、号纸。因老而无嗣,抚内侄女安玉桂为女袭职。玉桂复无嗣,土舍、头目合议请由安绪宁袭替。
彝语音译。意为按下种量交纳实物地租。旧时流行四川凉山美姑巴普、三河以达一带彝族奴隶社会的一种剥削制度。主要实行于高寒山区刚开垦的贫瘠土地。为定租的一种。下种2斗,则交给土地主人2斗粮。出租者为黑彝及富
德昂语音译,又称斯美、木宗,意为“佛爷”。德昂族中的专职僧人。主职为死者念经超度,率新入寺的小和尚膜拜偶像,传授教规、戒律,学习佛经。会卜卦,须遵守八大戒律,即戒奸淫、打骂、欺骗、伤害、喝酒、偷窃、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