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5—1307元朝第二代皇帝。又译铁木耳。蒙古孛儿只斤氏。世祖※忽必烈次子※真金太子第三子。蒙古语尊称完泽笃皇帝。至元二十四年(1287),从世祖征叛王乃颜有功。翌年,受命抚军讨乃颜党合丹、火鲁火
即“鸿台吉”(2117页)。
辽世宗天授皇帝耶律阮年号。947—951年,凡5年。
战国时越人。越王无疆为楚所败,其子孙遁处江南海上,有自立为王者,欲与魏通好,牵制楚国。受越王遣,前往南海求得犀角、象齿及吴江楼船、会稽竹箭等献予魏王。魏王“乃起师送越王往荆,栖之沅湘”。
约1778—1858清代新疆喀什噶尔大阿訇。号斜黑阿浑(訇)。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阿斯图阿尔图什庄人。阿帕克和卓墓掌管人。清道光六年(1826),暗结张格尔,抱经起誓,随同作乱。张格尔兵败后,
1605—1651清初重要宗室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太祖※努尔哈赤第十二子。初封台吉。后金天命六年(1621),随侍努尔哈赤参加辽沈大战,传布军令。十年(1625),从征察哈尔部、巴林部、扎鲁特部,
见“锡伯”(2364页)。
突厥汗国官号。又译割利。其意谓“老”。《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凡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突厥“谓老为哥利,故有哥利达官”。《唐书·张长逊传》:“张长逊为
1426—1510明朝大臣。字负图、别号约斋,又号友松道人。再号三峰居士,回族。河南钧州(今禹县)人。幼聪慧好学。正统十二年(1447)中举。景泰二年(1451)中进士。授浙江道监察御史,曾先后巡抚山
清代在甘肃河州(今临夏)回、东乡、撒拉等民族聚居区推行的基层政权组织制度。清廷为了有效制止河州地区各族穆斯林的反抗斗争,加强统治,于康熙四十四年(1705)改明时“里甲制”为“会社制”。每会辖20到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