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隆
西藏珞巴族对来自异氏族定居户的称谓。亦作纽磅、纽巴,珞巴语音译,意为“无地人”、“他氏族人”。须得到住地氏族或村寨首领同意后方能定居。经济生活以打工、开垦村公有林荒地、经营绝嗣和外迁户的土地,或借蓄奴主、无劳动力户的部分地耕种。借地经营需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税,高者为当年收成量的一半。每年需向首领送一定数量的酒和肉,以谢村人。自身等级不变,无依附和被依附关系。有同当地氏族成员一样的义务,但权利甚微。
西藏珞巴族对来自异氏族定居户的称谓。亦作纽磅、纽巴,珞巴语音译,意为“无地人”、“他氏族人”。须得到住地氏族或村寨首领同意后方能定居。经济生活以打工、开垦村公有林荒地、经营绝嗣和外迁户的土地,或借蓄奴主、无劳动力户的部分地耕种。借地经营需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税,高者为当年收成量的一半。每年需向首领送一定数量的酒和肉,以谢村人。自身等级不变,无依附和被依附关系。有同当地氏族成员一样的义务,但权利甚微。
参见“抛绣球”(1058页)。
书名。清洪钧撰。20卷。钧于光绪十三年至十六年(1887—1890)出任驻俄、德、荷、奥公使,得俄人贝勒津所译※《史集》及多桑所著《蒙古史》等,命使馆职员译为汉文,据以与汉文史料相参证,著成此书。其体
元代职官名。宣政院长官。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定制。初置院使2员,秩从一品,下置同知、副使等职,辖吐蕃各宣慰使、都元帅并辖内各路之释教总统、总摄等僧官。至大初(13
指公元781—848年间吐蕃占领敦煌时代的石窟。据统计有洞窟46个,多为9世纪所凿。石窟外形大多为覆斗窟形,帐形龛,长方形窟门。在壁画中突出吐蕃赞普及其臣工、侍从等人物,如158窟的诸国王子※《举哀图
见“毗伽可汗”(1649页)。
? —689唐朝将领。百济西部人。姓黑齿。骁毅有谋略。原为百济郡将。唐高宗龙朔(661—663)中,降唐。累迁左领军员外将军、洋州(今陕西西乡县)刺史。仪凤三年(678),从李敬玄、刘审礼征吐蕃,以功
见“茂萨”(1331页)。
见“完颜珣”(1145页)。
见“恰克拉”(1725页)。
契丹语,指无蚊蚋、水草丰美的地方。亦有以此作为专名,如辽太宗耶律德光所置“国阿辇斡鲁朵”(永兴宫),下属四“瓦里”(一级组织名),其中之一则称“抹”(见《辽史》卷31)。金代初年,因袭契丹诸抹而置群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