筷子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修削筷子,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即将田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修削筷子,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即将田地收回。
见“完颜璟”(1148页)。
渤海第三世王大钦茂第四女墓碑名。1980年10月出土于吉林省和龙县龙头山贞孝公主墓甬道内。碑作圭形,高1.05米,宽0.58米,厚0.26米,完好无缺。现藏吉林省延边博物馆,《渤海史稿》、《黑龙江古代
?—1887清代光绪年间勐勐反清斗争首领。双江拉祜族。原为村寨世袭部落头人兼军事首领。在前几次拉祜族人民反清斗争的基础上,光绪十三年(1887)十月,联合澜沧木戛、富邦、南栅等地拉祜族和汉族,与杨定国
满语音译。意为半截句“家里的”,即“奴仆”。清代掌管皇家事务内务府所属人丁的总称。原从“包衣阿哈(家里的奴仆)”一称中分离出来。后金国建立前后,统称包衣阿哈。多来自被掠人口、“家生子”等等,被女真贵族
见“秋围”(1673页)。
书名。蒙文佛教史书。青海蒙古族松巴堪布益西班觉撰。清乾隆十三年(1748)成书。两卷,515页。叙述印度、西藏、蒙古佛教源流,及寺庙、高僧、教派、佛经翻译等,并附年表。对元、明、清蒙藏佛教关系研究提供
旧时西藏门隅地区非常设会议之一。藏语音译,意为“达旺七人联席会议”。19世纪中叶设置。在※达旺住哲基础上增加驻错那宗※哲康的哲珠共同组成。专门解决、协调财政经济和通商贸易方面的问题。参见“达旺细哲”(
窝阔台汗国汗。又译察八而。蒙古孛儿只斤氏。※海都长子。大德五年(1301),父为元军所败,走死。在察合台汗笃哇支持下嗣汗位。因窝阔台后裔为争夺汗位分裂争战,汗国削弱。七年,与笃哇遣使入朝,请息兵议和。
布依语音译,意为“把事田”。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罗甸、望谟、贞丰等地。为※亭目分给属下土职人员如师爷、总内把事、老总头、把事的职份田。以其田所产作为亭目支付给他们的薪俸
即“渤海”(22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