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佑助译者
见“助译者”(1069页)。
见“助译者”(1069页)。
见“速哈儿卫”(1841页)。
?—1760清朝蒙古王公。喀喇沁部人。乌梁罕(不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后裔,杜棱郡王噶勒臧次子。初授一等塔布囊。乾隆八年(1743),封辅国公。十二年(1747),赐双眼孔雀翎,命御前行走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称呼。又作“温纳何剌”、“温纳河剌”。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斡纳阿剌为※六院部下之一石烈。《辽史·营卫志》称: “斡
见“太学”(272页)。
毛南族民间宗教敬神活动之一,即“安龙谢土”。流行于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有私生子出世和自然界出现异常现象及恶兆时举行。前者由私生子父母负担费用,后者由村内各户均分。历时3—5天,由师公主持,先祭龙,后
元明傣族土司名。《元史》无载。据《明史·地理志》卷41车里军民宣慰使司条载:“又有元耿冻路,至正七年(1347)正月置,又有耿当、孟弄二州,亦元末置。洪武十五年(1382),俱省入车里。”治所即今云南
明代颁与甘、青等地少数民族进行茶马交易的牌照。又称“金牌信符”、“纳马金牌”、“茶马金牌”。“金牌”、“信符”,原是二物,前者以铜制成,长1尺,阔3寸。后者以铁制成,长5寸,阔2.5寸,上镌刻二飞龙,
清代西藏地方机构名。清末停科举,兴新学,光绪三十三年(1907),于西藏设立学务局,置总办2名,藏官总办由噶伦罗桑称勒充任,汉官总办由驻藏委员齐东源充任。下设管理员、监学员、收支员,管理书籍司事、书识
明代壮族农民起义首领。广西古田县凤凰村人。壮族。弘治(1488—1505)间,因不堪忍受地方官吏与土豪的欺压和搜刮,在凤凰山区号召壮族农民进行武装反抗,率众攻占古田县城,县令弃城出逃。后县令遣典史入县
唐代南诏第六世王异牟寻谥号。见“异牟寻”(9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