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业户
清代台湾高山族一些村社特设管理社租之人。高山族村社社租即“番大租”原由通事(多汉人充任)管收,往往饱入私囊。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一些高山族村社为防止此流弊,由族人推举专人负责村社公地招佃和向佃户(汉人)征收大租。所收社租除用以缴纳“正供”及留一部分作社公务开支外,其余给社众为口粮。本人可从所收社租中支领一定数量的“辛劳谷”作报酬。若有侵吞社租,依社约可予斥革。
清代台湾高山族一些村社特设管理社租之人。高山族村社社租即“番大租”原由通事(多汉人充任)管收,往往饱入私囊。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一些高山族村社为防止此流弊,由族人推举专人负责村社公地招佃和向佃户(汉人)征收大租。所收社租除用以缴纳“正供”及留一部分作社公务开支外,其余给社众为口粮。本人可从所收社租中支领一定数量的“辛劳谷”作报酬。若有侵吞社租,依社约可予斥革。
碑铭。清乾隆五十九年(1794)参赞海兰察等捐资5千两,于西藏拉萨磨盘山之南建庙,作为摄政济咙呼图克图住锡之所,翌年落成,乾隆帝赐名“永安寺”,颁满、汉、蒙、藏四体匾额。钦差驻藏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和宁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斡亦剌部长忽都合别乞后裔也不干驸马受封。
见“热西丁”(1856页)。
见“帖木儿汗国”(1397页)。
即“笃进”(1677页)。
见“文干”(385页)。
在南京中华门外花木乡南北中村。为纪念清初伊斯兰学者刘智(约1664—1739)所建。始建于乾隆(1736—1795)年间,先后于同治九年(1870)和光绪三十三年(1907)重修。原建有石门柱一对。华
※西羌的一支。因居于黑水而得名。水出羌中。西南迳黑水域(甘肃文县西北、舟曲西南)西,又西南入白水(今白水江)。地当今九寨沟及其附近地区。东南与※白水羌、紫羌相邻。东汉改广汉北部都尉为阴平郡,以统其部。
?—1102宋代青唐(今青海西宁)主。又名邦彪篯。※阿里骨子。初受宋封鄯州防御使。绍圣三年(1096),父卒。十月,继承王位,次年,受宋正式册封为西蕃邈川首领、河西军节度使、检校太傅。性嗜杀、多疑。听
见“硕德八剌”(20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