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业
藏语音译,意为“管家”。旧时四川甘孜藏族牧区地方基层组织头人的称谓。一般每部落有1僧或2僧1俗担任,分掌头人与寺庙的财产。多由大头人和寺庙上层的亲属充任,具有经济实力,忠于头人、寺庙者,经大头人或更本喇嘛及尺巴喇嘛商定,亦可充任。地位相当于小头人。
藏语音译,意为“管家”。旧时四川甘孜藏族牧区地方基层组织头人的称谓。一般每部落有1僧或2僧1俗担任,分掌头人与寺庙的财产。多由大头人和寺庙上层的亲属充任,具有经济实力,忠于头人、寺庙者,经大头人或更本喇嘛及尺巴喇嘛商定,亦可充任。地位相当于小头人。
?—1649清初将领。亦作阿积格尼堪。满洲正白旗人。他塔喇氏。三等总兵官达音布之子。早历行阵有功袭父职。天聪八年(1634),随军征察哈尔部。崇德元年(1636),从征朝鲜,二年,从岳讬征明。七年,围
元代专门管领河西(原西夏)乐人的机构。属仪凤司掌管。至大四年(1311),改为天乐署。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称穆河卫。正统(1436——1449)后设。清代穆河在呼伦布裕尔(今海拉尔市)北860里。今有人考定在黑龙江右侧漠河流域。
书名。作者不详。原著为托忒文。约成书于18世纪中期。198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新疆社会科学院原民族研究所及新疆大学历史系部分研究人员在和静县考察时取得。书中对土尔扈特西迁、四卫拉特构成、喇嘛
又作“转生”、“化身”。喇嘛教首领的继承制度。本于佛教灵魂转世、生死轮回之说,上自达赖、班禅,下至呼图克图等,皆能不昧本性,身死后,寄胎转生,复接其前身之职位。始于噶玛噶举派第二代祖师※噶玛拔希(12
?—905唐末大臣。字又损。河南洛阳人。先世匈奴独孤氏。云州刺史独孤密孙,吏部侍郎独孤云子。初为礼部尚书。昭宗天复三年(903),为兵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天祐元年(904),判右三军事。次年三月
清军与准噶尔部噶尔丹军的一次战役。康熙二十九年(1690)六月,噶尔丹在※“乌尔会河之战”获胜后,乘势进军乌珠穆沁,威逼北京。清廷朝野震动,圣祖玄烨决计亲征,集兵于巴林,坐以待机。噶尔丹恃兵精将勇,于
见“亦思马因”(873页)。
古县名。西汉置,治所在今河南嵩县东北。南朝宋后废。东魏改为北陆浑县。隋开皇(581—600)初,与伏流县并。大业(605—618)初,以伏流县复名,治所仍在今河南嵩县东北。刘石之乱后,※廪君蛮、※槃瓠
景颇族的景颇支语(载瓦支语称“吾戈拢”)。原指景颇族原始社会时期所实行的共同劳动,平均分配方式。当时生产资料公有,没有阶级,没有剥削。后来随着私有制的发展,个体家庭经济的确立,逐渐演变为一种换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