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甸安抚司
明代云南土司名。正统五年(1440)置。辖地在腾越城北龙川西岸的界头与曲石之间。原为瓦甸长官司,于宣德二年(1427)置,隶金齿军民指挥使司。正统五年十一月升为瓦甸安抚司。不知何时始废。一说正德六年(1511)裁革。废后其地并入腾越。
明代云南土司名。正统五年(1440)置。辖地在腾越城北龙川西岸的界头与曲石之间。原为瓦甸长官司,于宣德二年(1427)置,隶金齿军民指挥使司。正统五年十一月升为瓦甸安抚司。不知何时始废。一说正德六年(1511)裁革。废后其地并入腾越。
中国古代族名。又称党项,古羌人一支。南北朝末期始活动于今青海省东南部黄河河曲一带。从事游牧业。部落主要有细封、费听、往利、颇超、野辞、房当、米擒、拓跋等8部,以拓跋部为最强。隋末唐初相继率部内属,其地
金大臣。大名路(治今河北大名县)猛安人。女真族。乌林答氏。大定二十八年(1188)进士。累官补尚书省令史,历任汝州、沁州刺史,北京、临潢按察副使,迁蒲与路节度使。未几,以罪解职,降德昌军节度副使。崇庆
?—1216金大臣。中都路(治今北京市西南)猛安人。女真族。尼庞古氏。明昌五年(1194)进士。累官尚书省令史。从平章政事仆散揆反击宋进攻,兵罢,任同知崇义军节度使事。改东平府治中,历环州、裕州刺史,
藏语音译。即镰刀。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康定地方所用的一种生产工具。刀为铁质、弯形,长约8寸,宽约1寸,刃口有细齿,装以木柄,主要用于收割青稞。
见“何和理”(1086页)。
清代八旗兵的俗称。旗制规定:凡年满18 (初期定为15、16),或身高五尺以上者,即可选充。几丁抽一为兵,则视各时期需要而定。清太宗皇太极时代(1626—1643年在位),曾规定满洲牛录各以三丁抽一,
见“克失旦”(986页)。
也称金边墙或金界壕。经金世宗至章宗两代近40年兴建、扩建。东起呼伦贝尔盟莫力达瓦旗尼尔基镇七家子,向西行经哲里木盟科右前旗,在明水林场,过洮儿河,沿明水河向西南,过海勒斯台河,溯脑门台河入锡林郭勒盟,
最早的蒙古文铅字印刷出版机构。1923年在北平设立,创办人特睦格图(1887—1939),曾在内蒙古建立“漠南景新社”,石印蒙汉合壁教科书。后试制蒙文活版铅字,几经失败始告成功,仍设此印刷机构,正式出
沙陀首领。唐金满州都督、永寿郡王※朱耶辅国之子,后唐李氏先祖。父卒,袭爵。天宝(742—756)初,回纥内附,其兼任回纥副都护。后从肃宗(756—762在位)征讨安禄山,以功被册封为特进、骁骑上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