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藩部
清末掌管蒙古、新疆、西藏边疆少数民族及宗教事务的机构。清末实行新政,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十一月,由理藩院改置。并陆续调整该部的机构设置和职能。三十三年,东北地区改置行省后,东三省总督下设蒙务局,三省各设蒙务司。辛亥革命后,民国政府废理藩部,于1912年改设蒙藏事务处,不久复改为蒙藏事务局,隶内务部。参见“理藩院”(1977页)。
清末掌管蒙古、新疆、西藏边疆少数民族及宗教事务的机构。清末实行新政,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十一月,由理藩院改置。并陆续调整该部的机构设置和职能。三十三年,东北地区改置行省后,东三省总督下设蒙务局,三省各设蒙务司。辛亥革命后,民国政府废理藩部,于1912年改设蒙藏事务处,不久复改为蒙藏事务局,隶内务部。参见“理藩院”(1977页)。
?—1910清朝大臣。字梦琴。蒙古正黄旗人。卓特氏。大学士※富俊之孙,驻藏大臣※升泰之弟。初为监生。同治四年(1865),考取额外蒙古协修官。光绪二十一年(1895),官江苏常州知府。二十七年(190
见“叔孙建”(1380页)。
北洋军阀、国民党和日本侵略者强迫鄂伦春族青壮年男子组建的地方武装。初称“山林游击队”或“栖林游击队”,日伪时期改用是名。民国十四年(1925,一作十三年)始建。辛亥革命后,鄂伦春族社会仍沿用清代路佐组
官名。宋代始置府通判,为知府行政助理。明设于各府,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命当地首领为土府通判,为文职世袭土官,秩正六品。给予敕命、印信、冠带,因其故俗,使之抚辑土民,谨守疆土,修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帖鲁为※遥里部下之一石烈。
哈萨克族婚俗歌曲。意为“告别歌”。一般在新娘挥泪与亲人拥抱告别即将上马时唱,为最后一个程序。歌词大意是:愿山梁山谷春常在,愿父老乡亲皆平安,愿密林流水永常在,愿草原上的部落无灾难。唱完即上马往新郎家。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即今新疆吐鲁番东卡拉和加。其南旁即著名的高昌故城。
见“兀答里卫”(111页)。
民国时掌管蒙古、西藏等地区少数民族事务的中央机构。1914年5月,袁世凯政府公布《中华民国约法》后,由※蒙藏事务局改置,形同清※理藩院,地位与各部并列。直隶大总统。设总裁、副总裁、参事、司长、秘书等。
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十四子多尔衮的封号。后金天聪二年(1628),太宗皇太极亲征察哈尔多罗特部。回师时,以幼弟多尔衮此次随征,克著勤劳,因赐墨尔根戴青之号以褒之。此号系满语音译,意为“明智的统帅”。清崇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