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廓尔喀(今尼泊尔)侵略后藏期间,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随丹津班珠尔私赴边与廓尔喀议和许银,被廓尔喀人所劫。同年,返藏,携带信件,内称廓尔喀差头人至聂拉木与噶伦议明各安
十六国时期汉(前赵)所设职官。见“单于左右辅”(1521页)。
参见“英义建功毗伽可汗”(1339页)。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同德县西南境,西与南面临黄河,北接同德县夏卜让千户部落,东南接瓜什则部落。“工贡麻”藏语“上部寺院”之意。相传清代该部是循化厅和日千户管辖的部落,居同仁列科合,地近隆务寺。同仁县隆务
指沙俄侵略者。一作罗杀、罗沙、罗叉。原义为印度神话中的恶魔,数目很多。清初,沙俄侵略者一批批侵入时为中国内河的黑龙江流域,奸淫抢夺,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因是黑龙江流域各族人民按谐音(罗斯、俄罗斯)称汉
突厥、回鹘等汗国官名。突厥语音译。汉文又译作杀、察、煞,始见于《周书·突厥传》,如突厥的“左厢察”、“右厢察”,回鹘的“左杀”、“右杀”。为别部领兵者,可建牙帐,专治一方,地位仅次于小可汗,多由可汗子
对元朝在水达达女真地区设立的五个军民万户府的总称。元初设,隶开元路;皇庆元年(1312)增设水达达路后,划入水达达路。5万户府为:桃温(今汤旺河古称,治所在今黑龙江汤原县香兰乡固木讷古城)、胡里改(今
祖神。又作斡卓尔巴尔汗。达斡尔语音译,“霍卓尔”,意为根子,此指祖先;“巴尔肯”意为“神”。旧时流行于今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等地。过去该族每个氏族都有自己的“霍卓尔”,也有同一村屯的几个氏族共
珞巴族阿帕塔尼部落方言音译。旧时供氏族祭祀用的小屋。由有一定联系的2个或3个氏族共同使用。珞巴族风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西巴霞曲流域。凡氏族内的重要宗教活动都在此举行。凡战争胜利品,在没作最后处理前,均
清代由政府拨款和掌管在蒙古地区建立的台站。又称官设台站,以别于各盟旗自立之※地方台站。内蒙古五路驿站、外蒙古北路驿站、西路军台、东北大路,皆属之,由清政府直接拨款敷设,台站的财产、设备由清政府派官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