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海
见“茂海”(1331页)。
见“茂海”(1331页)。
汉族对居于贵州威宁一带白族的称谓。因共有九姓,故称。详见“白族”(596页)。
“宁贯”,景颇语,意为“野兽的腿”。解放前云南景颇族地区的山官利用政治特权对群众敲榨的一种方式。规定凡在某一山官辖区内的百姓,每当猎获到野兽和杀牲祭鬼时,必须送给山官一条后腿,表示承认受山官的管辖。所
见“婆离八部”(2128页)。
傈僳语音译,意为“协作”。解放前云南怒江等傈僳族地区在生产和生活上的一种原始互助合作形式。每当修建房屋或农忙季节,任何一家都可请亲友及同寨群众帮忙劳动,主人不付任何报酬,只须以较好的饭菜和水酒款待。早
见“健贝崔臣丹增”(1889页)。
见“吉囊”(681页)。
明代东蒙古部名。明人亦译作“瓮吉剌”、“土(王)吉刺”。源于辽代及蒙元时期之※弘吉刺,原驻牧于今呼伦、贝尔湖至额尔古纳河一带,与孛儿只斤氏世为婚姻,元代,其封地在应昌(今内蒙古克什克腾旗达里诺尔东侧)
见“杨吉努”(972页)。
?—1293元初将领。别名哈剌哈孙。契丹族。征东大元帅※移剌买奴子。年16,入宿卫,以应对有度,为怯薛必阇赤(书史),袭千户。后从伐宋,攻淮西,戍清口(今江苏清江西南),取瓜州(今江苏扬州南),下通(
金元时期的社会组织形式。原为女真部落联盟组织形式,无定制,金朝建立前一年(1114),阿骨打(金太祖)定制:三百户为一谋克(女真语“百”,“百夫长”之意),十谋克为一猛安(“千”,“千夫长”之意),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