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大兴国”(82页)。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
藏、蒙古、普米、纳西等地区佛教寺庙受戒喇嘛的名称。指出家受具足戒的僧人。主要职务是在寺内、外诵经。也是各种高僧职喇嘛的随从,称为徒众。清政府对札萨克达喇嘛等各种僧职喇嘛所配随从格隆,有明确的数量规定。
? —1668清朝将领。又作喀喀木。满洲镶黄旗人。萨哈尔察氏。塘噶里之子。先世居乌喇部。崇德三年(1638),授吏部理事官。五年,从征虎尔哈部。七年(1642),随征明松山。八年,擢吏部参政。屡从征战
即罗卜藏丹津所著《蒙古黄金史》(2341页)。
亦称“古姆朗”。景颇语音译,意为“推翻旧制度”。19世纪云南一些景颇族人民推翻山官制度、建立一种新社会制度的斗争。故有称“贡龙革命”。19世纪,随着景颇族地区的一些山官逐渐向封建领主转变,对辖区百姓的
见“博差”(2149页)。
见“萧瑟瑟”(1999页)。
1246—1318元代吐蕃高僧。吐蕃临洮人。至元元年(1264)应帝师八思巴之召至京师,为帝师亲随侍从凡13年,朝夕聆听言教,学问大进。十三年(1276)扈从帝师西还,行至临洮以体弱难行遂留滞当地凡1
明代乌思藏古地区。又译扎节竹古。在今西藏措美县哲古。永乐六年(1408)十二月,其寨官卓札与帕木竹巴灌顶国师阐化王吉剌思巴监藏巴藏卜等遣使入朝,贡马及方物,赐以钞、币等。其后,依定例入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