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枢密院
见“奚枢密院”(1894页)。
见“奚枢密院”(1894页)。
清代驻京以及蒙古地区佛教寺庙的僧职名。“苏拉”原意为“值勤”,即执行勤务的喇嘛,负责管理寺庙或札仓的具体事务。由清朝给予札符。规定有随从格隆1人、班第1人。每月饷银3两7钱、米2石2斗5升、坐马1匹、
契丹语音译。“通好”、“和好”之意。参见“斡勒”(2314页)。
?—1763清代蒙古王公。苏尼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札萨克多罗郡王※垂济恭咙第三子。雍正十年(1723),袭札萨克多罗郡王。乾隆八年(1743),赐乾清门行走。十六年(1751),授锡林郭勒盟副盟长。
金大臣。本名千家奴,一名永中。女真族。独吉氏。明昌六年(1195),为行省都事,累迁同佥枢密院事。承安三年(1198),为兴平军节度使,改西北路招讨使。任内,增缮西自坦舌,东至胡列么近六百里界壕之女墙
彝语音译。又作诺波。“诺”意为“黑彝”, “伯(波)”意为“好”,全意为“好黑彝”或“好骨头黑彝”。解放前四川大小凉山奴隶主以血统划分的奴隶社会阶层之一。是奴隶主阶级血统论的产物。黑彝奴隶主自诩骨头和
清乾隆年间镇压四川大小金川土司事件。乾隆十一年(1746),大金川土司莎罗奔夺小金川土司泽旺印,据其地,次年,又侵占邻近革什咱及明正土司属地,杀伤清兵。清朝以张广泗为川陕总督率兵进讨,失利。十三年(1
?—1739清外札萨克蒙古青海和硕特南左翼后旗台吉。又译噶尔丹达什。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垂库尔之子。康熙三十六年(1697)随达什巴图尔归属清朝。五十年(1711),封辅国公,任青海和硕特左翼长。五十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大通寺。在甘肃天祝县境内。明正德六年(1441)建。属鲁土司管辖。与东大寺、西大寺、古城寺、嘎达寺、宣化寺、塔尔寺、宗家寺、显教寺等8寺院共组成一寺院群。经清朝3次扩建,成为青海、甘
见“木杆可汗”(259页)。
金元时期的社会组织形式。原为女真部落联盟组织形式,无定制,金朝建立前一年(1114),阿骨打(金太祖)定制:三百户为一谋克(女真语“百”,“百夫长”之意),十谋克为一猛安(“千”,“千夫长”之意),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