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牛
解放前侗族社会的一种经济剥削形式。流行于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主要存在于有租佃关系的地主和农民之间。有田出租的富户,同时把牛租给佃户饲养和使用。在租牛期间,如母牛产子,则按“主三佃一”分成,不另收牛租。
解放前侗族社会的一种经济剥削形式。流行于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主要存在于有租佃关系的地主和农民之间。有田出租的富户,同时把牛租给佃户饲养和使用。在租牛期间,如母牛产子,则按“主三佃一”分成,不另收牛租。
书名。南方少数民族古代铜鼓专著。亦译《东南亚古代铜鼓》。1册。奥地利人弗郎兹·黑格尔(F·Hegel)撰。成书于1902年。是书集当时西方学者关于古代铜鼓研究之大成。经详细考察165面铜鼓及其它资料后
清代对皇帝年幼时代行政务之亲王的封号。沿袭古摄政之制。清崇德八年(1643)八月,太宗皇太极暴卒,诸王贝勒等议立皇九子年仅6岁的福临为帝,以和硕郑亲王济尔哈朗、睿亲王多尔衮共为辅政。顺治元年(1644
清代由政府拨款和掌管在蒙古地区建立的台站。又称官设台站,以别于各盟旗自立之※地方台站。内蒙古五路驿站、外蒙古北路驿站、西路军台、东北大路,皆属之,由清政府直接拨款敷设,台站的财产、设备由清政府派官负责
即“诺曷钵”(1954页)。
明代土鲁番将领。又作牙木兰。曲先卫(治今青海格尔木县西北油泉子附近)人。8岁时为土鲁番所掠,及长,勇健有谋,速檀阿力以妹妻之,握兵用事,颇受宠信。成化八年(1472),从阿力破哈密城,执王母,夺金印。
春秋时众狄之一。亦作翟柤。约分布在晋东南,后随众狄北移。与晋国为邻,筑有坚城,兵力强健。《国语·晋语》载:“献公田(猎),见翟柤之氛(氛,凶象也),归寝不寐”。因内部矛盾,其君“好专利而不忌”,“君臣
清代旗务上的例行公事。旗制规定,八旗人丁每隔3年编审1次。届期,八旗都统、盛京将军、各驻防将军、都统、副都统,饬所属各佐领简稽新旧壮丁。凡及龄(各时期不一,分别为15、18、16岁)、或身高5尺以上、
以女子继承氏族、家族、家庭之长的职位或财产的制度。母系氏族公社时期,女子系本氏族、家族的核心,丈夫不属女方氏族成员,子女血统只能依母系计算,财产按母系继承。当时,酋长、巫师职位也多由妇女担任,女儿承袭
见“耶律璟”(1304页)。
见“哈剌䚟”(16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