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长贵
清朝将领。四川盐亭人。回族。由行伍历官千总。咸丰二年(1852)从军广西,后调安徽参加镇压太平天国起义军,升游击,赏“执勇巴图鲁”名号。后以三品顶戴署理皖南镇总兵,先后在安徽、湖北、浙江、福建等地镇压太平军。晋直隶、湖北、福建等省提督。同治十二年(1863),以年迈回乡,赏食全俸。卒于本籍。光绪四年(1878)于安徽省建专祠。其曾请永广盐亭学额1名、捐置乡学,命入祀乡贤祠。在福建任上,曾助修泉州清净寺及三贤、四贤圣墓。
清朝将领。四川盐亭人。回族。由行伍历官千总。咸丰二年(1852)从军广西,后调安徽参加镇压太平天国起义军,升游击,赏“执勇巴图鲁”名号。后以三品顶戴署理皖南镇总兵,先后在安徽、湖北、浙江、福建等地镇压太平军。晋直隶、湖北、福建等省提督。同治十二年(1863),以年迈回乡,赏食全俸。卒于本籍。光绪四年(1878)于安徽省建专祠。其曾请永广盐亭学额1名、捐置乡学,命入祀乡贤祠。在福建任上,曾助修泉州清净寺及三贤、四贤圣墓。
见“剖阿里”(1905页)。
①(?—520)南北朝时期柔然可汗。一作配奴。郁久闾氏。※伏图子。柔然始平三年(北魏永平元年,508),优图西征高车,被其王弥俄突所杀,遂继位,号“豆罗伏跋豆伐可汗”(简称“伏跋可汗”,意为彰制王),
彝语音译。民主改革前,四川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的一个等级。又称“癸伙”、“给伙”,汉称“官百姓”或“白彝”。隶属于土司、土目。有权占有财产,可以在土司、土目管辖范围内自由迁徙。耕种的土地,名义上归土司、
元代蒙古官名。又译“伊尔格齐”。蒙古语“亦儿格”意为“羯羊”, “赤”意为“司事人”。《元史语解》释为“司骟羊人”,即皇室、诸王属下牧羯羊者及掌管羯羊群的官员。据《元史·兵志三》马政款,左手永平等处御
原西藏地方政府所辖专区级行政机构之一。简称绛基。即黑河总管公署。设四品僧俗总管各1,基巧府驻黑河镇,下辖那曲、羊八井、纳仓、达木八旗等。因与青、康、藏交界,故该处常驻有军队,由代本统率之。
以藏文翻译和撰写的佛教典籍。初称※《甘珠尔》和※《丹珠尔》。吐蕃时期只有译经的目录集,如《秦浦目录》、《旁搪目录》及《登迦目录》,前两者已失,今仅存后者。最早版本为西藏纳塘寺古本。始于元仁宗(1311
萨满教神祗之一。赫哲语音译,意为“火神爷”。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赫哲族旧时因取火困难,对火十分敬畏,认为火有神主宰,尊称为“佛架玛发”。虽无供奉的具体神偶,但对火的禁忌很多:不能跨越火
清代八旗都统、各驻防将军所统领的骑兵营。后金天命至天聪(1616—1635)间,即有“步、骑、守、哨”等兵之分,“骑”指骁骑兵。天聪八年(1634),定固山额真行营马兵之名为“阿礼哈超哈”,是为骁骑营
见“马九皋”(160页)。
1697—1773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纳喇氏。雍正二年(1724),由护军校授三等侍卫,袭骑都尉。乾隆元年(1736),晋二等侍卫。五年(1740),晋一等侍卫。六年,授总管内务府大臣,署户部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