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高祖
见“刘渊”(859页)。
见“刘渊”(859页)。
满语音译,意为“母家”。清代后族之称。旗制三皇太后、皇后之母族在下五旗者,皆※抬旗(指有功旗员抬高旗籍之制),入上三旗;在上三旗者,则受殊遇。《清宫词》:“家人燕见重椒房,龙种无端降下方,丹阐几曾封贝
旧镇名。噶尔雅沙之旧称。在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噶尔县东南部,噶尔藏布右岸。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中英西藏条约》签订后,被迫开为商埠,为附近地区与印度贸易中心之一。新藏公路经过此境。参见“噶达克商
见“萧速撒”(1997页)。
台湾先民新石器文化遗址。位于台北基隆河下游的圆山贝丘,故名。为迄今台湾省发现的最大的原始文化遗址。自1897年已开始有人发掘,后又经过多次发掘,遗存十分丰富,出土有陶器、石器、骨角器、玉器及小量青铜器
现仅见契丹小字钱币。出土情况不详。现载中国历史博物馆。圆形,方孔,直径2.4厘米,正面铸契丹小字4字,其意一说为“福寿太平”;一说“寿长福德”,或“寿长福多”。
蒙古语音译,意为“承担赋役的人”。在蒙古封建领主制度下,作为领主的属民,承担各种赋役。清译作“所属之人”、“所属旗人”。分为两种:向大领主承担赋役的小领主,亦可以此称之。通常主要是指占人口百分之八十以
金大臣。河北西路(治今河北正定)猛安人。女真族。乌古论氏。由奉御升近侍局直长、局使。泰和四年(1204),迁局提点。奉诏按视开凿通州漕河。六年(1206),从右副元帅完颜匡出唐邓攻宋,为先锋都统,取枣
?—385十六国时期前秦大臣。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氐人。※苻坚子。前秦永兴元年(357),父即位,封平原公。建元十六年(380),为都督豫、洛、荆、南兖、东豫、阳六州诸军事、镇东大将军、豫州牧,
明代蒙古法规。亦称图们汗大法。由东蒙古察哈尔部大汗※图们(土蛮)主持制订。据※《古代蒙古汗统大黄史》、※《蒙古源流》等记载,万历四年(1576),图们汗召集东蒙古诸万户,制订此大法,颁行于全蒙古,并指
1084—1139西夏第四代皇帝。党项羌族,本姓拓跋氏,惠宗李秉常长子,母梁氏。3岁即帝位,由梁太后与国舅梁乙逋共掌国政。对宋朝不断发动战争,夏天祐民安七年(1096)十月,奉母命领兵50万侵宋鄜延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