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制
契丹王朝对治理汉人、渤海人民事制度的称呼。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沿袭汉官官名,依汉官执掌行之,“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
契丹王朝对治理汉人、渤海人民事制度的称呼。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沿袭汉官官名,依汉官执掌行之,“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
元朝法酒。蒙古语音译。用以处死“犯人”。据叶子奇《草木子》记载,“法酒,用器烧酒之精液取之,名曰哈剌基”。该酒从葡萄酒中炼制,色清如水,冬不结冰,故以是否结冰辨其真伪。有剧毒,“饮之则令人透液而死”。
330—393十六国之一后秦创建者。字景茂。南安赤亭(今甘肃陇西东南)人。羌族。※姚弋仲第二十四子。初随兄※姚襄征战,参与谋策。晋升平元年(357),兄死,率众降前秦苻生。及苻坚即位,拜扬武将军,封益
辽皇室。契丹族。为辽圣宗弟※耶律隆祐第三子,辽兴宗※耶律宗真堂弟。圣宗在位时,封豫章王。太平九年(1029)六月,任长宁军节度使。至兴宗即位,重熙十七年(1048)十一月,改封汉王,为西京留守。逾年六
见“伦都儿灰”(801页)。
清代书画家。字次刘,号云樵。江苏上元(今属南京)人。回族。嘉庆十五年(1801)举人。工画,尤擅山水。其精能评入逸品。又工书法,尤善行、楷。
见“汪古”(1120页)。
见“萧惠”(1991页)。
拉祜语音译,意为“一筒”。解放前云南澜沧县拉祜族地区一种量器。相当于汉族的2升。5筒为1斗,1斗约为6.5公斤。
1679—1732清初诗人。爱新觉罗氏。满族。饶余亲王阿巴泰曾孙,原封镇国公百绶子。字子晋,号茶翁、芗婴居士、紫幢轩主人,自署北紫山人。辞爵读书,从王士祯游。工诗,,才名颇盛,其诗取百家之精华。著有《
北魏末年※六镇等各族人民大起义的简称。北魏初期在京都平城北,阴山一带建立沃野、怀朔、武川、抚冥、柔玄、怀荒等军事重镇,屯兵驻守,居有鲜卑、汉、匈奴、敕勒、吐谷浑、杂胡、江淮之蛮等。正光四年(523)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