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都县
渤海王国置。又作丸都县城(丸与桓音近异译)。为西京鸭渌府桓州附郭县。县治故址皆认为在今吉林省集安县境,具体所指稍有不同,一说在集安镇,或说在西通沟。史称渤海著名物产之一“九都之李”(九为“丸”字之误),即产于此。地处※“朝贡道”必经之地。南北朝初(427年以前),此为高丽王城所在。辽灭渤海后县废。
渤海王国置。又作丸都县城(丸与桓音近异译)。为西京鸭渌府桓州附郭县。县治故址皆认为在今吉林省集安县境,具体所指稍有不同,一说在集安镇,或说在西通沟。史称渤海著名物产之一“九都之李”(九为“丸”字之误),即产于此。地处※“朝贡道”必经之地。南北朝初(427年以前),此为高丽王城所在。辽灭渤海后县废。
?—1103※东部喀喇汗王朝可汗。苏来曼·阿尔斯兰汗子。11世纪60年代末,为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统治者,拥有桃花石·博格拉汗称号;1080—1103年,为东部喀喇汗王朝可汗。1102年,出兵河中(
藏语音译。亦作赤本。意为万户。元代宣政院所辖乌思藏地方官职名。元世祖郡县吐蕃之地,于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后改称宣政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为国师(后升号帝师、大宝法王)领院事
河流名。辽称按出河。发源于内蒙古巴林旗之巴颜五兰峰,东南流,会布雅乃河及牯尔图河,东流入阿噜科尔沁旗界,东南流入达尔罕旗界,没于沙地。清代迄今,沿河为巴林、阿鲁科尔沁、达尔罕等旗游牧之地。
即“温宿”(2281页)。
佤语音译。旧时云南省孟连县公良一带佤族村寨中对母系氏族(家族)分支组织的公有土地称谓。原先曾实行集体耕作,产品按户平分。后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这种公有土地已被划分成小块作为份地归各个家族长期占有使用,
见“萧恒德”(1997页)。
唐宋时期辰州少数民族的总称。以居地为族称。分布在今湖南西部沅水流域,卢、酉、辰、巫、叙五条溪水发源地区。秦汉以来泛称※荆蛮”、※黔中蛮、※武陵蛮、※五溪蛮。传说为※槃瓠蛮之后裔。宋泛称※溪峒蛮。有※仡
官名。①中原王朝常设左、右相辅佐国王。《史记·齐太公世家》:“景公立,以崔杼为右相,庆封为左相。” ②渤海王国置。名似来源于唐高宗龙朔元年(661)改中书省曰西台,更中书令曰右相。为辅佐国王统治的三省
明代女真辉发部始祖。明永乐(1403—1424)时人。女真族,益克得里氏。世居黑龙江(第一松花江下游)尼马察部(今黑龙江省穆棱县东兴凯湖南境附近),迁至渣鲁(即扎奴站)进入扈伦纳喇氏所部张城(今吉林省
后赵新兴王石祗年号。350—351年,凡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