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朗容忠
清四川瓦寺土司。藏族。乾隆二年(1737)以随军征战功,赐宣慰使职衔。四年(1739),批准管辖三齐寨番民,因抚驭失宜,与三齐寨民连年构衅,自相残杀。六年(1741),三齐寨聚众千人赴省告,欲脱离瓦寺土司,归籍茂州。十年(1745),由川陕总督奏准,三齐寨民归茂州管辖。翌年,被控克扣士兵银两及私开硫厂,暗造军器,欲通准噶尔,后查明系其所属人诬控,被昭雪。同年,赏指挥使职衔。十七年(1752),随清军征杂谷、建昌,又远至浙江,以征台湾。
清四川瓦寺土司。藏族。乾隆二年(1737)以随军征战功,赐宣慰使职衔。四年(1739),批准管辖三齐寨番民,因抚驭失宜,与三齐寨民连年构衅,自相残杀。六年(1741),三齐寨聚众千人赴省告,欲脱离瓦寺土司,归籍茂州。十年(1745),由川陕总督奏准,三齐寨民归茂州管辖。翌年,被控克扣士兵银两及私开硫厂,暗造军器,欲通准噶尔,后查明系其所属人诬控,被昭雪。同年,赏指挥使职衔。十七年(1752),随清军征杂谷、建昌,又远至浙江,以征台湾。
即“移剌子敬”(2067页)。
见“真宝”(1818页)。
独龙语音译。傈僳语称“窝叉”,意为“人骨钱”或“尸骨钱粮”。旧时云南怒江傈僳族畜奴主对贡山独龙族一种勒索手段。19世纪以来,傈僳族畜奴主经常越过高黎贡山虏掠独龙族人民为奴,曾多次遭到独龙族奋起反抗,但
(?—1534,一说为1520) 明代海西女真首领。又作舒和德。纳喇氏。哈达部著名首领※王忠父(一说为伯祖父)。明正德(1506—1521)至嘉靖(1522—1566)初年,为塔山前卫左都督。居松花江
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春秋时晋国大夫。出身于白狄狐氏。※狐突子,※狐偃兄,晋文公重耳之舅父。晋献公(前677—前651年在位)时,与白狄联姻,娶其姊妹,遂以外戚在晋国任职,封大夫,与其弟狐偃共辅外甥重耳。周惠王二十一年(前
见“白霫”(596页)。
原始社会群婚家庭的晚期形式。由血缘婚或级别婚演变而来。其特征是:一群同胞的或血缘较远的姐妹,与另一集团的一群男子有互相共夫共妻的权利和义务,这一群男子是她们的共同丈夫,这些丈夫不包括她们的兄弟;同样,
“王吉剌”之误,见“弘吉喇特”(645页)。
见“惰塔”(22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