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包勒
蒙古语音译。“格林”意为“家”、“包勒”意为“奴仆”。清代蒙古封建王公贵族的家奴。一般为主人服各种无偿劳役,不入旗籍,不服兵役,没有人身自由,得到主人允许可以娶妻成家,仍世代为奴。主人可以将其买卖、转让、赠送,但不能随意杀害。
蒙古语音译。“格林”意为“家”、“包勒”意为“奴仆”。清代蒙古封建王公贵族的家奴。一般为主人服各种无偿劳役,不入旗籍,不服兵役,没有人身自由,得到主人允许可以娶妻成家,仍世代为奴。主人可以将其买卖、转让、赠送,但不能随意杀害。
清代云南车里宣慰使司辖下傣族土职。《清通典》载:“云南土把总五十五人,曰乌德一人。”《清文献通考》:“乌德土司,在普洱府外。”清乾隆二年(1737),普洱镇府会给召斋土把总职衔。传至刀正朝,以军功实授
伊斯兰教教派之一。语源有3说:一言出自希腊文“索非亚”,意谓“智慧”;一说出自阿拉伯语“沙甫”,意谓“纯洁”;多数学者主张源于阿伯文“苏非”,意为“羊毛和驼毛”。以其首领常穿羊毛长衫而得名。其最早发源
书名。唐代段成式撰。前集20卷,分玉格、贝编、尸穸、诺皋、动植等30篇。续集10卷,分贬误、寺塔等6篇。琐闻杂事,分类记载、道佛人鬼、灾祥灵异,无不具备。体例略似西晋张华《博物志》,而内容则较繁杂奇兀
1654—1681清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简纯亲王济度次子。康熙七年(1668),封三等辅国将军。九年,袭和硕简亲王爵。十三年,拜杨威将军,镇江宁(今南京),防吴三桂、耿精忠。次年,移师江西。吴三桂
清末中医师。河南省南阳人。回族。七代祖传中医,主治伤寒症。医术高明,人誉之为“妙手回春”。曾致力于恢复南阳乡贤、东汉著名医师张仲景圣祠和设立国医学术研究院,为中医学的发展作出有益贡献。
书名。清末回族人麻兆庆撰。共2册,不分卷,附补稿1卷。成书于光绪九年(1883)。兆庆(1835—1900),字余斋,昌平县贯市村(今属北京市)人。曾参与修《昌平州志》。本书乃就昌平州志之一些史实,逐
?—1661清朝蒙古官员,内喀尔喀蒙古台吉。博尔济吉特氏。※恩格德尔子。游牧于西喇木伦河流城,天命六年(1621)十一月,和台吉莽果尔率属众600户归附后金努尔哈赤,受厚遇与赏赐,尚帝女,为额驸。赐名
即“雅库特”(2197页)。
见“木八剌沙”(258页)。
哈萨克民间财产刑基本习惯单位。即100匹马、两个仆人、两只骆驼、两套甲胄为一昆。也有以羊1000只或马200匹(一说300匹)或骆驼100峰为一昆,并往往以罚九作为附加刑罚。如《西西伯利亚吉尔吉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