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火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砍柴薪,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即将土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砍柴薪,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即将土地收回。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藏族牧区租牧主牲畜为生的牧民。自己无牲畜,靠租牧主奶牛维持生活。租金很高。人身依附於土官,不能随意迁出部落,凡逃至其他部落被送回或抓回,将遭毒打、罚款、抄家,甚至处死。获土官同意
参见“都官伯克”(1817页)。
即《道宗皇帝哀册》(2300页)。
1821—1877中亚浩罕汗国军官。本名穆罕默德·雅库甫伯克。又称穆罕默德·阿古柏·伯克。别号库西伯克。汉文史籍译称“怕夏”、“帕夏”、“雅各刊”、“俄古柏”。乌孜别克人(一说塔吉克人)。原为“巴特恰
?—1855清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费莫氏。字豹人,号露轩。副都统富兆子。嘉庆进士。历任侍郎、护军统领、总管内务府大臣。道光二十一年(1841),英军侵浙江,陷定海、镇海及宁波。受命为参赞大臣,同扬威
明朝官员。原名七十五。蒙古族。永乐(1403—1424)初,归附明朝。为人机警,以翻译民族文字见信任,凡西、北及南方民族之事,悉与闻之,累官至锦衣卫指挥佥事,赐姓名。永乐二十二年(1424),升锦衣卫
?—1264或1266察合台汗国第四代汗。蒙古孛儿只斤氏。※察合台之孙,拜答儿之子。中统(1260—1264)初,依附阿里不哥,与忽必烈争夺蒙古国大汗位,寻受阿里不哥命归阿力麻里(今新疆霍城西北),取
?——128东汉时南匈奴单于。挛鞮氏(又作虚连题氏)。名拔。※万氏尸逐鞮单于弟。安帝延光三年(124),兄死,嗣立。遣温禺犊王呼尤徽会同汉将耿夔屡出塞击鲜卑。秋,为鲜卑大人其至鞬所败,渐将王被杀。顺帝
部分壮族自称。壮语音译,亦译“布板”、“布蛮”,意为“村人”,与城镇居民相对而言。广西环江、钦州等地壮族均有这种自称。操壮语北部方言。
530—586北周、隋大臣。一说为鲜卑纥豆陵氏(后改为窦氏)。一说本为扶风平陵人,其先避难代地,赐姓纥豆陵氏。北周太仆窦善子。善骑射。初为魏文帝千牛备身。宇文泰见而奇之,授平东将军,赐爵宜君县子。北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