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霍卓
?—1800
清代右部哈萨克(乌拉玉兹)汗。一译汗霍加。原为西部哈萨克(奇齐克玉兹)苏勒坦(苏坦)巴喇克子。20岁时,以父病逝,随母改嫁右部苏勒坦※阿布勒比斯。被阿布勒比斯育为己子。乾隆四十八年(1783),被清廷册封为汗。
清代右部哈萨克(乌拉玉兹)汗。一译汗霍加。原为西部哈萨克(奇齐克玉兹)苏勒坦(苏坦)巴喇克子。20岁时,以父病逝,随母改嫁右部苏勒坦※阿布勒比斯。被阿布勒比斯育为己子。乾隆四十八年(1783),被清廷册封为汗。
即“大檀”(78页)。
见“宝物公主”(1523页)。
我国四川省部分地区自称“木雅”的藏族使用的一种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羌语支。主要分布在甘孜藏族自治州的康定、九龙等县,以及雅安地区的石棉县的部分地区,使用人口约1.5万左右。木雅语分东、西两个方言。
室韦人。唐代室韦17大首领之一。咸通年间(860—874),遣使至唐京师(今陕西西安市)朝献。
苗族的地方长老。苗语音译,意为“地方上的长者”。有的地区称“该歪”。与乡老、寨老相似。多半是在能言善辩、有威望、有才干、办事公道、能合理调解各种纠纷、愿意为群众办事的老年或青年中自然产生。不受村寨或县
土族语称“苏·哈达”,意为“附加聘礼”。汉语称“奶母钱”。旧时青海互助县土族婚俗。相传古时“苏·哈达”为1匹3岁马驹,拉之作为附加聘礼,故名。后乃以钱物代替。婚礼席间,先由执客代男方主人向红仁其(或译
见“答儿麻失里”(2240页)。
经营印票生意的商号。清代蒙古王公札萨克向高利贷者借款,所出借据,盖有王公、旗署的官印,称为“印票”。经营此项生意的商号向借贷者赊销货物或借贷银两时,不由赊货或贷款者本人出借条或借据,而由旗的王公札萨克
见“杨木答兀”(979页)。
见“都儿鲁斤”(18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