札木哈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色珠伦卫。永乐四年(1406)八月,与兀兰等四卫同时设立。约在呼兰(今黑龙江省呼兰县城)附近。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色珠伦卫。永乐四年(1406)八月,与兀兰等四卫同时设立。约在呼兰(今黑龙江省呼兰县城)附近。
见“湘水”(2277页)。
1807—1849清代青海地区高僧。藏族。出生于青海之阿柔家族。被认定为夏玛尔·阿旺程勒转世呼毕勒罕,入德庆寺学习,曾担任堪布讲授经法。后拜赛康巴为师。曾居住五台山3年,沿内地驿路到噶塔尔,谒拜木雅格
佤语音译。解放前云南孟连海东一带佤族村寨共同耕作的土地。当地佤族随着铁刀、铁锄的广泛使用,大部分土地已作为份地分给各家长期占有,并以树桩或立石为界,但迄至解放前夕依然保留有若干由全村共同耕种的土地,每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南部。牧地东界喀尔喀左翼旗,西界敖汉旗,南界土默特旗,北界翁牛特旗。古鲜卑地。唐属营州都督府,后入于奚。辽、金为兴中府北境。明为蒙古喀尔喀部所据,后自该部析出
旧时低级军官名。始设于明代,为千总下一级武官(千总以上为总兵)。驻守京师的京营兵三大营,均设千总、把总等领兵官。清代,绿营兵编制,营以下为汛,由千总或把总统领。秩正七品。次把总一级者称外委把总,简称外
藏语音译,意为“祖地”或“佃田”。指解放前藏族地区领主出租和大差巴转租的地。租种此地的农奴多为中等农奴水平以上的户。承租者根据土地好坏,交定额租,一般为一※克地交青稞四至六克,不交其它差税。通常情况下
肃慎及其后裔挹娄等使用的箭名。简称楛砮、楛矢或石砮。因箭杆以楛木、箭头以石为之而得名。为肃慎族系早期狩猎工具和武器,亦为远古至隋唐时向中原部族集团首领和中央王朝纳贡的贡物。传说中的舜禹时代,肃慎人即以
书名。清张澍撰。1卷。为作者《姓氏五书》之一种。本书录宋元以来编年史书、文集、类书等汉文史籍中所见之西夏姓氏凡163种,并考其源流,但缺遗错讹甚多。清宣统元年(1909)罗振玉从法人伯希和手中得张氏手
蒙古国勋戚。又称脱栾赤驸马。斡亦剌部首领※忽都合别乞之子。13世纪前期,以其父导成吉思汗长子术赤军征服“林木中百姓”功,尚成吉思汗女扯扯干公主(阇阇干,一说尚火雷公主)为妻。有3男2女。3男为不花帖木
即“东珠”(50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