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字典>历史百科>民族起源>服役婚

服役婚

亦称“服务婚”、“劳役婚”。男子替岳家服劳役以换取其女为妻的婚姻形式。始于母系氏族繁荣期。其时,对偶婚已演变为夫从妻居婚,妇女系农业生产主力和社会家庭的核心,男子在妻方须辛勤劳作,方能巩固其丈夫的地位,否则随时可能被驱逐。随着男子在农牧业中重要性的提高,妇女劳动价值的大大降低,男子在氏族和部落里逐渐取得支配地位后,而将女子娶回本氏族,并最终实行妻从夫居婚。中国古代曾盛行夫从妻居的服役婚。著名人物尧、舜之父,即为到妻方服役的赘婿。故尧“从母所居为姓”,舜母生舜于姚墟,“因姓姚氏”。少数民族中的乌桓、鲜卑、高句骊、室韦、西原蛮、女真等,男子婚前或婚后须为妻家服役半年至10余年之后,才能携妻儿离开岳家。20世纪40年代,我国有些民族仍程度不同地保留着服役婚残余。大体上有终生服役婚、限期服役婚(1—12年)、象征性服役婚(数天至数月)三类。前两类一般在婚前订有口头或书面契约。接受此类婚约的男子,多为家境贫穷者,被迫屈居女家,以劳役顶替娶妻的聘金。因而经济条件较好的男子,均不愿以此种方式娶妻。故永宁纳西族谓:“男子上门是去当俾子”(奴婢之意),东部蒙古族称之谓“雇佣女婿”。而象征性的服役婚,则系母系制的遗风。

猜你喜欢

  • 吴世宁

    即“吴八月”(1073页)。

  • 清史稿

    书名。纪传体清史未定稿。赵尔巽(1844—1927,汉军正蓝旗人)主编。529卷,1914年设清史馆开始修撰,1927年大致完稿。参加编撰的前后约百余人,以柯劭忞、王树楠、吴廷燮、夏孙桐、金兆蕃等出力

  • 农土

    即“嫩秃黑”(2482页)。

  • 扎尔鼐

    ?—1728清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僧人、西藏地方政府官员。本名扎尔鼐·罗追杰布。西藏拉萨人。藏族。曾任七世达赖喇嘛仓储巴,康熙五十九年(1720),拥护清军入藏平定侵扰西藏之厄鲁特蒙古准噶尔部军,

  • 高泰运

    宋代云南大理国(后理国)大臣。亦作高太运,一作高泰连。白族。大理人。※高升泰子(一作侄),※高泰明弟。段寿辉(1080—1081年在位)为大理国国王时,奉命守安宁。宋哲宗绍圣元年(1094),与国人立

  • 大都路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中书省。设治所于大兴(今北京)。唐为幽州范阳郡,辽改燕京,金为大兴府。元太祖十年(1215),改中都路为燕京路。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改大都路,置大都路都总管府。下辖右、左警

  • 柏灌

    蜀人首领、国王。又作柏雍。约在春秋之世,继蚕丛之后为蜀王。近人或谓非人名,乃蜀人一个时期之氏族名。

  • 土邻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土邻为辽圣宗※兴圣宫下之一抹里。又,辽道宗※太和宫下有一抹里名

  • 萧拱

    ?—1151金大臣。本名迪辇阿不。奚族。萧氏。辽中书令特末孙,金平章政事、越国王※萧仲恭子。初为兰子山猛安(千夫长)。海陵时为宰相,欲取人心,荐大臣子以为达官,遂为礼部侍郎。后因海陵纳其妻妹耶律弥勒为

  • 丹白尼玛

    1782—1853即七世班禅。又译丹贝尼玛。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领袖。藏族。法名“罗桑巴丹丹白尼玛却勒朗结巴桑布”。生于后藏南木吉雄(今仁布境内)。巴丹顿珠之子。自幼聪慧灵异,清乾隆四十八年(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