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正宣慰司
清代康(喀木)区藏族土司。驻打箭炉。元代在喀木地方分置长河西、鱼通、宇远3安抚司。明代废安抚司,合置“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康熙五年(1666),置明正宣慰司,三十九年(1700),西藏营官侵扰炉边,清军讨平,藏众相率内附,隶明正宣慰司。辖安抚司5,土千户1,土百户48,属雅州府,每年认纳赋银百余两。
清代康(喀木)区藏族土司。驻打箭炉。元代在喀木地方分置长河西、鱼通、宇远3安抚司。明代废安抚司,合置“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康熙五年(1666),置明正宣慰司,三十九年(1700),西藏营官侵扰炉边,清军讨平,藏众相率内附,隶明正宣慰司。辖安抚司5,土千户1,土百户48,属雅州府,每年认纳赋银百余两。
台湾先民新石器文化遗址。位于台北基隆河下游的圆山贝丘,故名。为迄今台湾省发现的最大的原始文化遗址。自1897年已开始有人发掘,后又经过多次发掘,遗存十分丰富,出土有陶器、石器、骨角器、玉器及小量青铜器
清内蒙古察哈尔地区的寺庙。蒙古语称“察罕乌林苏默”。该寺以印刷出版宗教书籍驰名蒙古,寺的主要收入均用于木版印刷事业。除主要印刷出版宗教性书籍外,还印刷了一些非宗教性书籍。寺内收藏了大量木刻印版。著名作
明代蒙古称谓。蒙古语音译。指蒙古贵族之外孙。王士琦※《三云筹俎考·夷语解说》云:“蛇进,是倘不浪儿男”。倘不浪即塔布囊,为汗、王、台吉之婿,蛇进即为汗、王、台吉之外孙。明代蒙古实行氏族外婚制,故其家族
①(?—1724)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诺尔布子。康熙二十九年(1691),朝觐,授二等台吉。附牧从兄乌尔占右翼前旗。三十五年(1696),随清军败准
清代嘉绒地区藏语音译,为土司衙门头目,俗称小管家。土司衙门一般设此头目3人。其中2人直接受值班大头人指挥和调遣,办理行政事务;另一名专管土司衙门门卫,监收百姓所纳柴草,看守犯人和执行刑罚等事。
1899—1946近代蒙古王公。字经堂。内蒙古札赉特旗人。光绪三十三年(1907),封为多罗贝勒。1912年,被袁世凯政府封为多罗郡王,不久晋封亲王。1925年,创办齐齐哈尔蒙旗师范学校,并任校长。伪
南北朝时期北上黄地区少数民族的总称。以地名为族称。古代称※荆蛮。南朝齐时属雍州。分布在今湖北蛮河与汴水间。南齐建元二年(480),乘北魏攻齐,※南襄城蛮、司州蛮举兵之机,其首领文勉德(又作文施德)亦举
见“碎叶水”(2351页)。
蒙古语音译。一作不兰奚。指官府收留的流散人口和牲畜。唐、宋时有语曰:“阑遗”,意为:路有遗物,官方阑(截)取之,待人认领,否则入官。是为此语之语源。元代社会多逃亡农民及驱口,流散四方,世祖至元二十年(
见“马月合乃”(1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