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养兵
见“养育兵”(1765页)。
见“养育兵”(1765页)。
见“祝孔革”(1769页)。
晋代匈奴官号。为16王之一。分左右。位在左右独鹿王之下,左右安乐王之上。为单于辅臣。皆由单于子弟充任。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又译作“与墩”、“与敦”。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属辽太祖※弘义宫。又,孝文皇太弟耶律隆庆※敦睦宫一※瓦里名“与墩”;一※石烈(相
清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原系喀喇沁部人。袭任理藩院郎中兼步军副尉。康熙五十七年(1718),随定西将军噶尔弼征四川口外理塘、巴塘。五十八年,奉命招降察木多等处索克三丹公、朱公、吉东,龚布等处之拉礼、墨
地名。在今河南浚县西南淇门,淇县东南。东汉建安九年(204),曹操于淇水入黄河之口,用大枋木筑堰,遏淇水东北入白沟,以通水运,时人称为枋头,又称枋堰,后成为地名。历东晋、南北朝为军事重地。东晋咸和八年
古族名。先秦东夷之一(一说原不属东夷,为诸夏之一)。又称徐方、徐戎;因以虎为图腾,殷墟甲骨卜辞称之为“虎方”(一说虎、徐为一音之转)。分布在淮水以北,黄河故道以南地区,约为今安徽泗县以北,至江苏徐州市
15世纪藏族高僧。又译结哇仁钦、结斡领占。北京高梁河畔兴教寺长老,受明封为“大兴法王”。初居北京城内大能仁寺。后明帝敕建兴教寺,寺有碑记其事,碑文明令其将此寺做为修法之所,命寺提督讲经国师扎巴藏布、住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办理头目间的诉讼。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1754—1839清朝将领。字寿山。甘肃河州(今临夏市)人。回族。20岁从军。乾隆四十六年(1781),从阿桂镇压苏四十三起义。继又随福康安征西藏。在东南沿海及江浙两省督师近40年。历任都司、游击、参
见“那摩”(9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