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力斯台崖书
女真文字崖壁墨书题记。书于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乌兰茂都乡敖力斯台村毕其格哈达地方。此为一断崖,在归流河南岸100米,崖前为东西向山谷,题字位于山口处,很显眼。字迹约17行,书写紧密潦草,不易断识。字旁尚有崖画,其中人物与鹿,笔法颇为生动。
女真文字崖壁墨书题记。书于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乌兰茂都乡敖力斯台村毕其格哈达地方。此为一断崖,在归流河南岸100米,崖前为东西向山谷,题字位于山口处,很显眼。字迹约17行,书写紧密潦草,不易断识。字旁尚有崖画,其中人物与鹿,笔法颇为生动。
见“评皇券牒”(1170页)。
书名。广西少数民族志书。1册30章。近人刘锡蕃(亦名刘介)撰。据实地调查并参阅各种史志书籍而写。民国二十二年(1933)成书。内容详介广西少数民族的民族名称、分布区域、体质特征、居室、饮食、服饰、婚姻
1255—1304元朝官员。又作哈珊。畏兀儿人。隆兴府达鲁花赤※八丹第四子。通畏兀儿文,善骑射。初事太子真金于东宫。任怯里马赤(通事、译员)。至元二十年(1283),以奉训大夫授詹事院判官。二十四年(
渤海王国大臣。文王大钦茂时官紫授大夫、行政堂省左允,封开国男。唐宝应元年(日本天平宝字六年,762)秋,奉命使日,与归国日本来使伊吉益麻吕同行。十月,抵加贺(今福井)登陆,十二月,入日京城(今日本奈良
吐蕃时期“七良臣”之一。松赞干布(617?—650)时吐蕃大臣。尼雅氏之子。又号称“不可缺少的四大臣”之一,政绩卓著。早期吐蕃居民均居山上,以岩洞为室,经其提倡,吐蕃居民从山上迁居河谷地带,建石屋以居
即“艋舺”(2457页)。
僧官名。明清时在藏族地区府一级封授管理僧众、土民的当地僧人首领为僧纲,颁给印信、敕命,秩从九品,准世袭。以例进贡。清代有垂巴寺僧纲、著洛寺僧纲等,隶僧录司。
见“日喀则”(292页)。
见“崇德可汗”(2060页)。
?—1167金朝大臣。字穆仲。渤海族遗裔。先世于渤海国亡后被辽迁置辽阳(今辽宁省辽阳市)。敏而好学,少时善赋诗。同舍生欲试其才,约1日赋10题,未暮,10赋皆就。26岁登进士第。逾2年,调补漷阴县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