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鸾
见“耶律雅里”(1321页)。
见“耶律雅里”(1321页)。
即“落俎室韦”(2187页)。
1581—1659明末清初青海隆务寺高僧。藏族。隆务·夸木加之次子。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从曲结仁青三主出家为僧。虔信米拉日巴,长期闭门修行。二十八年(1600),由卓尼曲结桑吉坚参授具足戒。三
1879—1950蒙古族抗日将领。内蒙古正黄旗乌兰哈达人。1900年为正黄旗属下披甲。1912年外蒙古穆隆格率军入察哈尔进行分裂活动时,被指派为小组长,后升任团长。1915年赴外蒙古库伦(今蒙古国乌兰
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恭忠亲王※奕訢次子,钟端郡王※奕詥嗣子。同治三年(1864),封不入八分镇国公。七年(1868),袭贝勒。光绪十五年(1889),加郡王衔。二十六年(1900),革爵,归宗
书名。清典制文献。原名《钦定大清会典》,或称《大清会典》。清官修。记载各级行政机构的编制、职掌、事例,为清朝一代典章制度的总汇。仿《明会典》修,但其不追溯前代,只谈当代的典章事例。清修会典始自康熙朝,
元代管理驿站的官吏。各路驿站例由该路达鲁花赤管理,路的提点官或脱脱禾孙负责检查驿传事务。上对兵部、通政院负责。一般大站设驿令、提领,小站只设提领。至元二十八年(1291)六月,以昌平等处驿站滥设站官、
渤海国宗王,高王※大祚荣子,武王※大武艺弟。唐开元十八年(730)正月,奉武王命赴唐贺正旦,献方物,留唐未归。后因“犯国章”,被流逐岭南(指五岭以南地区,约当今广东、广西大部及越南北部一带)。二十一年
元代蒙古官名。又译“鄂托克齐”。《元史语解》释为“司部属人”。“鄂托克”为蒙古的一种社会经济单位,由地域接近又有近亲关系的各家族组成,“赤”为“司事人”,即掌管本部民众的官员。据《元史·兵志三》马政款
见“耶律韩留”(1321页)。
土司名。元代,改溶州置会溪施溶等处长官司,治所在今湖南永顺县东南。明洪武二年(1369),改为施溶州。五年(1372),置长官司,属永顺等处军民宣慰使司,为所辖六长官司之一。总管汪良原为会溪、施溶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