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贲敕文
见“封敕文”(1582页)。
见“封敕文”(1582页)。
清廷沿封努尔哈赤之父显祖塔克世诸子孙的十二等爵位。顺治六年(1649)定:亲王一子封亲王,余子封郡王;郡王一子封郡王,余子封贝勒。自此,始定袭封、降封初例。八年(1651),曾以和硕郑亲王济尔哈朗之子
旧时滇东北和黔西北一些彝族地区的一种以人代租方式。当地封建土目藉其政治权势,拨出一部分土地强令其辖区内一些农民耕种,凡被迫租种这种土地的农民,除平常交租外,还必须每户每一代给土目送一个小孩当奴隶,故称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嘉绒藏族地区土司衙门职员。主管各寨向衙门交纳的酒,及官寨待客、念经需用的酒。由上等百姓轮流担任,一月一换,世袭。
杂记。桂馥(字米谷,号雩门,山东曲阜人)撰。1卷。嘉庆二年(1797),馥任云南永平知县,此为其在滇足迹所到之记事,收入其所著《札璞》,列为卷10。嘉庆十八年山阴李柯溪刻之。此刻本已难得。光绪九年(1
见“忽里山卫”(1489页)、“忽鲁山卫”(1490页)。
明代云南陇川傣族首领。明朝平定麓川之初,即行归附,任陇川宣抚司(治今云南陇川县西南巴弄)同知,正统十二年(1447),以原宣抚使恭项肆杀无辜,刻虐人民,致使陇川为乱。明廷以其为群众信服,命代为宣抚使。
古族名。先世为丁零、狄、北魏时的袁纥、隋时的韦纥、乌纥。原为铁勒之一部。游牧于色楞格河流域。公元7世纪时徙居于鄂尔浑河和土拉河流域,臣属于突厥帝国。隋大业(605—618)年间,因反抗西突厥的统治,联
唐代均田制授田之一。北魏作世业田,又名桑田。指受田者有权世袭或变卖的土地,占正丁受田数的2/10。唐代西州(治今新疆吐鲁番东南高昌遗址)等地亦行均田制。
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为扎武、拉达、布庆3部总称。玉树二十五族之三。驻牧通天河南。东界川边邓科;南界川边同普县,西邻苏尔莽、拉休、迭达;北接加迭喀桑。原有百户3员,百长6员(一作12员),属民500
契丹族传统祭俗。契丹崇日,遇事有向东拜日之习。国遇大事,如皇帝即位举行※柴册仪,或在其它重要礼仪中皆有拜日的仪式。皇帝拜日时,设露台,置褥,上香,臣僚于左右陪位,宰相以下通名,齐奏“圣躬万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