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黎局
清海南治黎机构。光绪十三年(1887),广西提督冯子材奉命镇压海南临高、儋州等地黎汉农民起义后,在岭门、南丰、悯安等各地分置。局长均委任汉族地方官吏充任,局之下设黎团总长,可由当地汉族或黎族封建地主担任,统辖县属黎境,黎团总长之下有总管,统辖全峒,峒内黎户十家为一排,三排为一甲,三甲为一保,总管和保、甲、排长由黎人充当。主要负责镇抚黎峒。
清海南治黎机构。光绪十三年(1887),广西提督冯子材奉命镇压海南临高、儋州等地黎汉农民起义后,在岭门、南丰、悯安等各地分置。局长均委任汉族地方官吏充任,局之下设黎团总长,可由当地汉族或黎族封建地主担任,统辖县属黎境,黎团总长之下有总管,统辖全峒,峒内黎户十家为一排,三排为一甲,三甲为一保,总管和保、甲、排长由黎人充当。主要负责镇抚黎峒。
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又称果洛、俄洛、郭罗克等。拉加寺以西积石山一带藏族部落专称。为古代西羌、吐蕃、蒙古等各族在长期相处中融合而成。初俱居住于大、小金川上游及三都昆仑河一带。清中叶后,因惧官军征讨,
即“乃蛮”(37页)。
清末民初纳西族著名书画家。字丽川。云南丽江九河人。大理守营都司张润义子,著名诗人李玉湛得意门生。本是杜文秀起义军大司卫姚得胜之子,生父不屈战死后,随母逃归丽江大研镇避难,被张润收为义子,改从张姓。自幼
藏语音译,意为“发布命令的机关”。旧译“噶厦公所”或“噶沙公所”,即原西藏地方政府。清乾隆十六年(1751),※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乱被平定后,清廷废除原封郡王、贝子辨理藏事的制度,改设噶厦,由※噶伦(
(1854或1855—1882) 即八世班禅。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领袖。藏族。生于后藏托甲竹仓(今西藏南木林境内)。丹增旺嘉之子。清咸丰六年(1856),在拉萨大昭寺释迦佛前,经金瓶掣签,认定为前辈
书名。明回回人※李贽撰。又名《李氏续藏书》。27卷。为续其《藏书》之作。记明初至万历(1573—1602)之前,上自王侯将相,下至郡县名臣士庶人等4000余人事迹功过。按照所提反对以孔丘的言论为判断是
官名。始于隋代,为行军主帅临时的兼职。唐玄宗以后,由皇帝派朝臣巡视因兵燹或水旱等而受灾的地区,称安抚使、安抚处置使或宣慰安抚使。不常设。宋代常以重要地方守臣兼领,或称经略安抚使,掌管一路兵民之事。若以
见“忙哥撒儿”(881页)。
参见“沟主”(1135页)。
西域古国名。王治疏勒城(今新疆喀什)。西汉武帝(前141—前87年在位)时有户1500余,口18600余,兵2000。国王之下设疏勒侯、击胡侯、辅国侯、都尉、左右将、左右骑君、左右译长各1人。居民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