扈伦
见“忽刺温”(1488页)。
见“忽刺温”(1488页)。
赫哲族民间※依玛坎说唱文学中唱的曲调。参见“依玛坎”(1461页)。
唐宋时期对云南东部少数民族37个部落的统称。南诏、大理时均称此名。包括因远部(居元江)、休腊部(居河西)、嶍峨部(居嶍峨县)、屈中部(居阿迷州)、溪处甸部、伴溪落恐部(为临安府两长官司)、铁容甸部(亏
清代四川彝族土司名。明洪武七年(1376),贵州普定卫吉三嘉奉调从征四川宁、越2卫,授普济州土知州。不久,置普济长官司(治今四川米易县西北),以吉氏为长官。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其后裔吉荣欮归附
撒拉族历史上的一次大迁徙。蒙古国时期,居住在马鲁及撒拉克的一部分撒拉族先民撒鲁尔(意为“土著”)人,因不堪塞尔柱王朝(1055—1258)的压迫与歧视,取道撒马尔罕东迁,经吐鲁番、肃州到达西宁附近定居
唐代吐蕃松赞干布王妃。又作尺尊公主。名贝莫萨。又作拉吉赤尊。尼婆罗(今尼泊尔)人,故又称尼婆罗妃。尼婆罗王约塞果恰之女。唐贞观十三年(639),与松赞干布联姻。增强了吐蕃与尼婆罗的和好关系。曾将不动金
见“冒仔”(1653页)。
藏族部落名。在唐古拉山南麓。为藏北“羌日六部”之一,归黑河宗管辖。1959年分黑河宗为黑河、安多二县,该部落大部分划归安多县,小部分归黑河县,该部领主历为噶厦政府。部落头人向由嘎加骨系(氏族)人担任,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四等级。包括行宫司、荐人司、南院行宫三司、马院司、西院经治司、沙州经治司、定远县、怀远县、临河县、保静县、灵武郡、甘州城司、永昌城、开边城、三处工院(北院、南院、肃州)、边中转运司(
《后汉书》等《传》中“”的别称。因来源于先秦北方貊族,古籍常单称“”;为避与先秦文献中的“”混淆,故有是称。名称含义,当
见“马月合乃”(1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