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基人
羌族古史传说中的部落名,又称戈人。今四川阿坝、甘孜地区藏族称其为藏族一支。岷江上游早期居民,时已进入农业社会,知用牛曳犁耕田。善于治水。人死实行石棺葬,故今羌族中称石棺葬为“戈基朵补”意即“戈人的墓穴”。其后裔直到元代尚存。羌人神话史诗《羌戈大战》则称其人矮壮、凸眉、大齿、颈短、发黑粗;不知畜牧、耕作,居岩洞,食野果、树根、饮雨露,不知击石取火。凶悍强壮,曾阻止羌人入居该地,兵败,居地为羌人所据。
羌族古史传说中的部落名,又称戈人。今四川阿坝、甘孜地区藏族称其为藏族一支。岷江上游早期居民,时已进入农业社会,知用牛曳犁耕田。善于治水。人死实行石棺葬,故今羌族中称石棺葬为“戈基朵补”意即“戈人的墓穴”。其后裔直到元代尚存。羌人神话史诗《羌戈大战》则称其人矮壮、凸眉、大齿、颈短、发黑粗;不知畜牧、耕作,居岩洞,食野果、树根、饮雨露,不知击石取火。凶悍强壮,曾阻止羌人入居该地,兵败,居地为羌人所据。
?—1731清朝武官。满洲镶黄旗人。俞窟里氏。世居虎尔哈松阿里江。雍正七年(1724),以参领随大将军傅尔丹,由北路进征厄鲁特蒙古准噶尔部噶尔丹策零。九年,和通胡尔汉诺尔之役,力战阵亡,追赠一拖沙剌哈
德昂族个体家庭的祖先崇拜形式。流行于云南保山潞江坝一带。每年小祭两次,若修房建屋则大祭。祭时,备米、饭各7碗,每碗上置铜钱3文,草烟、茶叶各7堆,铁7小块,纸旗14面,鲜花14朵,盐1团,衣服1套,水
即“水城旧石器文化遗址”(425页)。
见“述律平”(1348页)。
内蒙古诸盟之一。因清代四子部落、茂名安、乌喇特、喀尔喀右翼四部六旗,在四子部落境内乌兰察布山下会盟,故名。在内蒙古中部,南据阴山,北临大漠,向为通外蒙古必经之路。南部农业发达,北部畜牧区亦为我国著名牧
即“峨昌”(1866页)。
金大臣。一名永锡。女真族。姓完颜氏。贞祐二年(1214),为元帅左监军。三年,领中山、真定、保、涿等兵救援中都(今北京),未至,为蒙古军所败,被削除官爵。四年,任御史大夫,权尚书右丞,总兵陕西,驻兵渑
?—1808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费莫氏。温福之子,勒保之弟。以官学生考授内阁中书,充军机处章京,迁侍读。乾隆三十七年(1772),随父征金川,父殁于阵,袭轻车都尉,迁吏部郎中。出为直隶口北道及霸昌
旧厅名。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西部大青山区。明为蒙古西土默特牧场。清隶山西归绥道。光绪二十九年(1903)以其北境翁滚置,寄治归化城。1912年改县。产莜麦及马铃薯等,畜产、野生植物资源亦富。
见“耶律普速完”(13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