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失木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七年(1409)三月所设※忽石门卫同作哈实玛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七年(1409)三月所设※忽石门卫同作哈实玛卫。
即“马訾水”(179页)。
萨满教宗教观念之一。鄂温克语音译,“根子”、“图腾”之意。旧时流行于今内蒙古陈巴尔虎旗等地。此地鄂温克人每个氏族都以某一物体作为本氏族的标记,一般是鹰、天鹅等飞鸟,个别的是兽或山。各氏族的人对本氏族的
书名。光绪二年(1876)崇厚奉敕撰,四年书竣刊行。8卷。分舆图、疆域、城池、宫殿、审理、词讼、盐捐章程及户、礼、兵、刑、工五部公署职官,以及崇实、崇厚奏折等42类。记述盛京的行政设置及制度沿革,可补
部分彝族的自称。彝语音译,意为“蒙舍人”,即从南诏始祖蒙舍诏居住地蒙舍川迁来的人。他称“土族”。据谱牒载,始祖名蒙舍旁或蒙舍龙。主要分布在云南省的巍山、景东、普洱、云县、凤庆、双江、保山、昌宁、永平、
即“召得格”(648页)。
州名。有2:①南朝梁大同中废儋耳地置,在今儋县西北,隶属广州都督。隋大业中废。唐武德四年(621)平萧铣后复置,治所在舍城县境,辖舍城、平昌、澄迈、颜罗、临机五县地。宋开宝五年(972)废,以其地并入
见“人役税”(33页)。
亦作赛斐。满语音译,汉称木匙或木匕。东北满族及其他民族所普遍使用的一种食具。《三朝北盟会编》卷4有金代女真人使用此食具的记载。长约4寸,上锐下丰,削木而成,燎以火,曲其柄,佩于带上,用以代箸。
官名。满语音译,“法一丹”,亦作“法一旦”,意为“仪仗”或“队列”。加汉满语“衙门”,为“法一丹尼衙门”,即清代“銮仪卫”。加满语“尼雅尔玛”(原义为“人”),为“法一丹尼雅尔玛”,即銮仪卫中“校尉”
?—1335元顺帝皇后。钦察伯牙吾氏。太师太平王※燕铁木儿女。至顺四年(1333),立为皇后。至元元年(1335)六月,兄中书左丞相唐其势以谋逆伏诛,因匿弟塔剌海于后宫,被迁出宫,幽禁于上都(今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