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春
见“朋春”(1482页)。
见“朋春”(1482页)。
?—1193宋代下溪州土官。土家族。下溪州(治今湖南古丈东北)刺史彭师宝子。绍兴五年(1135),继袭为下溪州刺史。将治所由会溪(在今湖南古丈东北)迁往灵溪石福郡(今永顺城东南老司城),成为以后永顺宣
蒙古语音译。即协理台吉。清代蒙古官职名。为旗内之副职,辅佐旗札萨克(旗长)掌管军事、行政、司法等旗务。如札萨克出缺或因故不在,可代行其职权。根据旗的大小,额设2人或4人,也有不设者。按其承担的职务可分
见“怀信可汗”(1117页)。
参见“小宁国公主” (152页)。
唐时为东北四族归附所设之四都督府。两番指※契丹和※奚,黑水指※黑水靺鞨。奚置※饶乐府,契丹置※松漠府,渤海置忽汗州府,黑水靺鞨置黑水府。
见“许兀慎”(921页)。
1762—1841清代教育家。贵州独山人。布依族。字犹人,一字杰夫,又字寿民。嘉庆四年(1799)进士,选翰林庶吉士,散馆出知四川盐源,以丁忧去职。自嘉庆十四年(1809)至道光二十一年(1841),
?—1831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姓瓜尔佳氏。乾隆六十年(1795),由官学生考取内阁中书。历官军机章京、侍读、公中佐领。嘉庆十四年(1809),官广西右江道。二十年(1815),兼署柳州府,以任内
官名。元代始置,为宣抚使属员。明代为世袭土官,秩正六品。参见“宣抚使”(1746页)
见“明里也赤哥”(1407页)。